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以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适时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好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难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二是加强领导,确保办事机构和人员到位,及时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相关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使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按步骤全面开展。五是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禄丰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禄丰市农业农村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禄丰市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规则》等制度。六是聘请1名律师为局法律顾问。
(二)多措并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我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按《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禄丰市农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分解到站所和股室。在抓好系统普法的同时,重点抓好局领导班子、股室(站所)长、公务员、农业执法人员、农业科技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今年,我局分别组织干部职工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消防安全知识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次,参加人员242人;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1期,参训人员68人,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教育培训班一期,参训人员60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党内法规知识竞赛一次,参赛人员2624人次。并利用大比拼理论学习的契机组织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三)围绕清单,开展农业领域执法信息公开。根据《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禄丰市市级部门和乡镇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禄政办通【2021】13号要求,截至目前,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包括行政许可31项、行政处罚298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共计10类,373项,全部按权责清单入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管理系统。按市司法局的要求,完成了《禄丰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内容;按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及时梳理发布“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信息的通知要求,完成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办事指南等流程图在禄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的公开公示以及新取得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今年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的办理的公开公示工作。
(四)加强监管,规范农业领域行政执法。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办案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案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促进行政行为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一是完善农业执法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方案》、《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2农药监管和农机监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等,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为使农业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将切实加强对农药、种子、化肥、兽药、饲料等市场的监管,到目前为止,2022年累计出动执法车辆43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71人(次),检查农资市场117(次),检查门店和企业396(个/家),抽检农资产品51(个/批次),抽取种子样品20个。到目前为止,全局行政执法共立案37年,结案35件,其中,农作物种子6件、农药2件、肥料2件、兽药6件、饲料2件、动物防疫2件、渔业15件。调解农业生产事故纠纷1起,受理“12316”投诉电话3起。收缴罚10.7965万元(种子3.4万元、农药0.9万元、肥料0.3万元、、兽药1.6565万元、饲料添加剂0.45万元、动物防疫1.86万元、渔业2.23万元。没收货物价值1.7961万元,其中,农作种子0.89万元、肥料0.022万元、兽药0.28万元、饲料0.1万元、渔业0.54万元)。通过这些强有力的工作和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继续组织农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州、市法制部门组织的相关执法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对有关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培训,并组织一期由行政政执法人员共68人参加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并组织了6人参加州农业农村局、16人(2期)参加市委政法委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组织了2期到期换证(第二期因当时的疫情等原因延时还未开展)、新领证人员共10人参加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通过7人。
(六)领导带头,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为党组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法必修课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照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七)健全机制,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二是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到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为乡村振兴工作打好法治基础。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宣传月、周、日的宣传活动,特别是“三月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6.26”、“放心农资下乡”等集中示范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
(八)系统谋划,助力乡村振兴。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重点,结合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实际,重点宣传好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激活群众内生动力,积极发展产业和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改革试点还需进一步优化。在向广通经济发达镇下放职权的时,由于乡镇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不足,相关执法人员不具备跨行业执法的素质和能力,“接不住”的问题存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执法效能方面有差距。针对这一行政执法比较突出的问题,下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持“依法赋权、精准赋权、按需赋权”原则,同时加大对乡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培训力度,同时落实业务指导责任人,使向乡镇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放得下、接得住、能办件”。
(二)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执法单位改革时对机构性质、机构级别、人员配备不予以明确,业务监督与执法办案定位不明确,投诉举报与执法办案职责界限不明确。只在市级部门设立综合执法大队,没有将综合执法触角延伸到乡镇、导致监管执法脱节。针对这一行政执法比较突出的问题,我局全面梳理部门权力、界定执法职责、完善信息共享,打造清晰简洁、权责明确的工作链条和业务流程。同时加强统筹谋划,坚持高位推动,进一步厘清职责权限,理顺层级关系,完善运行机制,注重协作配合,压实各方责任,合理划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做到“职责明晰、权责对应”。
(三)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还需进一步理顺。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改革在从“物理整合”到“化学反应”上存有差距,存在机构、人员不适应、不配套等问题,混编、混岗现象较为普遍。针对这一行政执法比较突出的问题,局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进一步整合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建立健全编制、经费和人员保障机制,结合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实际,整合执法力量,强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置,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支持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乡镇逐步实现“一只队伍管执法”。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三年,也是《禄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启动实施的第三年,做好农业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极为重要。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抓紧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属各党支部、机关各股室、站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四)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防控决策风险,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明确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智囊团”“护航者”作用。
(五)着力营造农业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完善营商环境“红黑榜”、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倒逼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提高、优化营商环境。
(六)推进严格规范农业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提升执法效能。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加大对农产品、籽种、农药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违法问题的执法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解决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等突出执法问题,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等问题。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发生,坚决反对“简单粗暴”“一刀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七)深入开展农业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N进”活动。坚持把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现有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拓展服务平台,延伸服务触角,建立健全完善符合实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