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禄丰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禄丰市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立法工作方面。一是积极配合好地方立法工作,对涉及乡村振兴领域法律法规制定征求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按市人大工作安排,积极参与配合好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实施调研,年内参加相关工作调研视察2次。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制度,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
(二)守法普法工作方面。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把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把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进行管理,进一步完善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普法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体系,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本年度普法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一是根据2022年市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进行检查、年终有总结。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等专项法治宣传行动,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和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共开展乡村振兴系统教育培训1场次,参加培训人员650余人。三是健全规范执法和学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培训。坚持自学与培训、辅导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方式,努力加强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学习培训。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举办的普法培训学习考试、在线学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每周一、周三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和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在抓好基本法律、行政法律、规章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的同时,结合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组织各股室重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四是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大力进行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工作。在编印资料、宣传图册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挂包干部走访脱贫户一对一宣传法律法规等政策,认真开展好“综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向群众发放《楚雄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书籍1500多册,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大力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努力扩大宣传面,提高相关政策知识的普及率、知晓率,为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五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单位公示栏、廊道文化栏等载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专项教育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思想。六是利用集中学习普法案例和网上观看庭审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纪意识,全年共开展教育活动8次。经各类学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全体干部职工的学法、守法意识显著增强,一年来,市乡村振兴局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三)依法治市专项重点工作方面。结合市乡村振兴局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州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抓法治建设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高位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证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涉新冠肺炎疫情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领域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不定期开展脱贫攻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建立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了,处理得好,严防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处理群众所急、所盼、所诉。2022年,通过电话、“12317”平台、来信、来访等渠道,共收到涉贫信访事项11件,均已书面答复,各类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没有出现越级上访、群访和化解不力导致的突发事件发生,促进了全市人民群众的和谐稳定,维护了“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三是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自检自查工作,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四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1名,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妥善解决了我局涉法问题,加强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四)组织保障方面。一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把法治建设工作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评。全年局党组专题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及时调整充实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明确1名副局长分管普法及依法行政治理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局日常工作认真加以落实。加强对基层乡村振兴工作管理干部和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参与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建设,安排政治素质好、熟悉乡村振兴政策、懂法律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各乡镇各村委会进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业务培训及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持续在扛牢压实责任、守牢防返贫底线、抓实巩固衔接、力促全面振兴上精准发力,统筹推动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乡村建设等工作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和消除风险“三类对象”稳定发展,未消除风险“三类对象”和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低收入群众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持续稳定增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139元、12275元,增长率分别为15.83%、22.4%,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得到巩固和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了坚实步伐。三是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战工作。成立4个市级督战小分队,先后对14个乡镇进行“双月”督查,其中国家乡村振兴局、省州级督战4次、市级督战5次,全面压实各乡镇、驻村工作队的责任,督促、指导以法治保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确保各项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保证乡村振兴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四是认真推行事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建章立制,规范办事行为,依法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做到依法管理,按章办事,逐步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素养有待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储备不足,个别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宣传手段多为说教式的学习教育,宣传内容也相对单一,缺乏吸引力。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引导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把学法用法作为“法律进机关”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健全日常学法制度,继续用好学法考法平台和会前学法、专题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采用举办有奖问答、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同时,充分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推动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法治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关系、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化解农村基层矛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群众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