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发〔2022〕4号)、《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楚发〔2022〕6号)《禄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禄发〔2022〕12号)精神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结合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自2019年3月组建行政审批局以来,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一颗印章管审批”持续巩固,营商环境明显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和二〇三五年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远景目标,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眼长远、精准定位、夯实基础、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实现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新起点上推动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省、州、市党代会精神,紧盯禄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务服务工作,以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主动融入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努力推进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禄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切依靠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政务服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路径;坚持统筹推进、系统打造,整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协同均衡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刻把握部门特点,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得到坚决落实。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初步建成,对服务禄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对满足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供给作用持续提升,政务服务部门达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禄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2022年底前编制完善市、乡镇两级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备案管理、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全面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建立完善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机制。深化和拓展清单运用,明确权力边界,明晰职责范围,实现权责制度化、流程标准化、运行规范化。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破除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五)探索推行一体化极简审批。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更多涉企经营事项纳入清单管理。积极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和工程项目审批改革,整合审批管理系统。全面优化涉企审批服务,实现企业登记业务全程无纸化、零见面。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动态更新证明事项清单,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办理流程和监管措施。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六)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断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通办联动机制,到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提速,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化繁为简,使政务服务触手可及、精准直达、优质高效。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强化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深入基层,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科技创新+政府革命”,巩固提升政务服务“一张网”,完善“一部手机”系列产品,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拓展“一部手机办事通银发专区”等功能,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多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广度、速度和温度。
(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精简高效、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经营、安心创业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颗印章管审批”,创新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巩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强化差评事项的回访整改工作,倒逼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提高、营商环境优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八)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着力实现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防控决策风险,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明确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智囊团”“护航者”作用。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一颗印章管审批”要求,健全完善《禄丰市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试行)》等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和标准,推行统一标准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许可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许可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适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保障力度,着力解决执法队伍经费、装备等问题。强化对执法队伍和行政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提高执法队伍和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以案释法。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完善应急管理有关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研判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重大敏感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建设。依法执行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有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高度重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的突发事件,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工作水平。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十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其他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力争到2025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三)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整体监督体系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的主导地位,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不履职行为严肃问责,对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松绑减负机制,树立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的鲜明导向,消除工作人员“干得越多、问责越多”的顾虑担忧,切实调动工作人员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十四)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到2025年,行政许可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达100%。
(十五)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和精度,持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准确适用关于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十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承诺。
七、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十七)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提升全面网络化、高度智能化、服务一体化的现代政府治理能力。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从市到乡镇、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以“高效办好常规事、完整办成一件事、可以办理更多事”为目标,不断迭代升级“一部手机办事通”。以事项上线为原则、不上线为例外,加快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十八)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整合政府各部门数据库,构建统一的跨区域、跨行业的认证标准和交换平台,提高政府数据利用效率。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依托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政务数据共享服务,加强数据“提供、获取、使用”闭环管理,有效满足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求。加快落实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十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局法规股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
(二十)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注重创新经验、工作典型的总结提炼,加强信息写作上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成效的宣传推广,切实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