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资〔2024〕5号
关于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闲置资产移交给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通知
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为盘活闲置资产、发挥效益,实现规范化管理,根据《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移交单位闲置房产的申请》经市财政局研究同意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闲置三处房产,住房2处共9套,综合楼1栋移交至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具体如下:
1、位于金山镇文兴街(老工商局住宿小区院内共6套):2幢2单元201室、301室、401室、501室、601室,每套建筑面积41.4平方米(附不动产产权证),2幢2单元402室1套建筑面积62.43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
2、位于惠民路(工商局住宿小区院内共3套):1幢102室、202室、402室建筑面积92.66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
3、位于惠民路(工商局住宿小区院内)综合楼1栋共三层建筑面积500多平方米(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请禄丰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接文后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资产移交相关工作并对所接管的资产认真管理,充分利用积极盘活。
禄丰市财政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