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禄丰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交通转移支付用于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楚交路〔202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业主为禄丰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禄丰市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禄丰市境内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4招标规模及招标内容:项目概算投资约650万元,主要实施村道安防隐患里程总量约65公里,具体需要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工程量按照设计标准要求以实际实施的工程量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1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5.2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牵头人。
3.1资质要求:(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出现企业名称已变更而系统上暂未进行变更的情况需附变更证明材料。
(2)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3.2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安全防护工程类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业绩不作强制性考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安全防护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业绩不作强制性考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经理要求:取得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含工程师)职称,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4投标人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3年后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需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云南省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无查询结果地提供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交通主管部门评定为D级的承诺书)。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并满足以下要求:①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⑤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1日00时至2024年10月25日23:59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T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00,开标地点: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4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5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6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7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8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9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注意事项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经常访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相关信息,无须回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世恒商居766号
联系人:张天明。联系人:汤艳艳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