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高峰乡便民服务中心及附楼和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峰乡便民服务中心及附楼和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禄发改投资〔2023〕1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峰乡便民服务中心及附楼和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禄丰市高峰乡海联村委会
2.3 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841.44万元,新建便民服务中心主楼为四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6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1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层的便民服务大厅及对外办事窗口、二层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的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中心及四楼的会议室等;新建便民服务中心附楼为二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3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档案室和培训教室;室外配套新建停车场和道路硬化、绿化、亮化、围墙工程等基础设施。本项目建安工程费限额为人民币792.14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16.7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日历天。
2.4.1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2施工工期:210日历天。项目开工至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1设计:完成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咨询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5.2施工: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限额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通过评审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6.2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6.3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构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1.3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在建查询结果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为准,查询状态为已锁定则表示有在建项目,开标后由监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因该系统无法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在省外是否有在建项目,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有在建项目的取消其投标人中标资格。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2.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2.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2.4.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
①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拟配备的负责人必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2.4.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需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1年后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3.4业绩要求:
3.4.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业绩不作强制性考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业绩不作强制性考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原件扫描件);
3.5.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5.6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3.5.7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承包方须严格按照《禄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禄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执行,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环境。(提供承诺书)
3.5.8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标人要认真执行(禄住建发〔2021〕6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承诺书)
3.5.9根据(楚住建发〔2015〕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取得工资报酬。(提供承诺书)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00时至2024年8月27日23:59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T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8:30时,开标地点: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4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 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 CA 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5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6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7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8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9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首页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等相关内容。
6、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4份(一正三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禄丰市高峰乡 |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世恒商居766号 |
联系人:刘康宁 |
联系人:汤艳艳 |
电话: |
电话: |
行政监督单位: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878-6019102 |
2024 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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