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禄丰市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禄丰市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禄发改投字〔202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采取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的建设规模和内容:①配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和新建供水管道 DN150~DN800,总长约 70.189km;②在供水管网覆盖片区范围内主、支供水管道增设压力、流量监测点9套,管网水质监测系统4套,实现管网远程监控。以上内容具体建设规模以通过批复的初步设计内容为准,本次公布的初步设计为整个项目的初步设计,青羊山原水输水工程不在此次招标规模内。建安工程费限额为人民币8335.79万元(含预备费436万元)。
2、技术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施工验收合格。
3、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该建设项目不划分标段,此次招标监理服务范围为:对禄丰市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提供施工监理服务;包括该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项目审计阶段至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包括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中级职称,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②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建设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担任总监的项目必须少于3个,担任项目总监的查询结果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为准,查询状态为已锁定则表示无法再担任总监,开标后由监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因该系统无法查询到总监在省外是否有担任项目,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总监担任项目为3个以上(含3个)的取消其投标人中标资格。
(2)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工地人数(除总监外)不少于3人,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要求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②所派驻本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前最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1年—2023年或2020年—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有几年提供几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即可】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建设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业绩不作强制性考核,需提供相关说明】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件类型检索为行受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列为失信惩戒主体。(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6、其他要求:
(1)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证我市的创文创卫工作成果,监理单位须严格按《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禄住建发〔2020〕26号)和《禄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禄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管理项目,确保工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达到6个100%工作。(提供承诺书)
(2)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标人要认真执行(禄住建发〔2021〕6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承诺书)
7、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行政监督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18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6日8时30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进行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称:禄丰市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原公安局院内
联系人:钱秋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威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翡翠湾小区别墅7幢1单元1号
联系人:王利蕊
行政监督单位: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8-6019102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