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禄丰市金山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官场村1-2组、消南路、金台佳苑片区),已符合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人为禄丰市金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卓铂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禄丰市金山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官场村1-2组、消南路、金台佳苑片区);
2.2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总投资额:约370.56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及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企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力及资金实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3农民工工资: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或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进行查询“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
4.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请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日,每日8: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卓铂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2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 :
(1)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5)拟投入本工程拟担任该项目的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金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38787133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卓铂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西门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山古镇85幢3号
联系人:姬老师
电 话:18760837013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