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禄丰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楚雄州水务局以《楚雄州水务局关于禄丰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楚水复〔2023〕52号)批准建设,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以《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5号)下达建设资金,招标人为禄丰市小⑵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映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加强禄丰市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提升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能力,在水库原有监测设备的基础上,建设马槽箐水库、胡椒箐水库、刘家坟水库等82 座小(2)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实现小型水库雨水情、工程视频、大坝安全等信息的采集、计算、存储、显示、传输、分析、预警与共享等。
2.2 招标范围
禄丰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马槽箐水库、胡椒箐水库、刘家坟水库等82 座小(2)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工程视频监控、网络及通信、数据传输、数据共享,5 个乡镇监控室等,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1114.33万元,具体内容以批复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实施地点:禄丰市辖区内。
2.4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水库大坝监测平台信息共享与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省(市)信息管理平台、水利一张图等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实时数据衔接。
2.6其他要求:采购的设施设备须满足5年质量保障和维修服务(5年内设施设备如出现故障或损坏情况,承建单位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所更换的设备不能低于原设备的质量和性能,5年内网络维护、使用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承诺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非招标人同意不作任何更换,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详见人员配备表)。
3.3财务要求: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能力,需提供2020年—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有几年提供几年)审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即可)。
3.4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在400万元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或功能相同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及完工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具有同等投标权利)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工资支付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的信用记录原件扫描件。
(6)农民工工资要求:投标人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投标人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7)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所递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上报至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作出书面承诺。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4日18时00分至2023年8月21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6日9时00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小⑵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环城南路17号
联系人:王元磊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映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翡翠湾小区别墅7幢1单元1号
联系人:张祥林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