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禄丰“隆熙·学府澜湾”项目三标段已由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投资备案证》,建设资金采取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禄丰隆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禄丰“隆熙·学府澜湾”项目三标段。
2、建设内容:三标段项目为建设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剪力墙结构的别墅20幢,共计64户;总建筑面积18863.2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008.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54.84平方米,包括室外附属及所有配套工程,具体建设规模以通过评审并取得审图合格证的施工图设计为准。三标段施工部分限额设计5981万元,设计费控制价45万元。
3、工程建设地点为:禄丰市金山镇城区东北端头,西临世纪大街北延长线,南临学府路,北临龙山大道。
4、建设周期要求:365天(含设计、审图时间及施工时间),其中设计周期为65天(合同签订后6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设计并提供工程设计施工图成果文件,且通过评审取得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取得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后300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5.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为准。(注:须配备设计代表常驻现场)
5.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等工作及工程检测费用,以及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6、质量标准:
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6.3总承包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FIDIC合同银皮书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2.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承担过项目合同金额设计费不少于30万元或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设计业绩至少1件;
2.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并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件;
2.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必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2.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均须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有几年提供几年)审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自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
4、业绩要求:
4.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必须承担过项目合同金额设计费不少于30万元或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设计业绩至少1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必须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业绩至少1件,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料。
5、信誉要求:
5.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近3年(2019年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
5.5(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5.6为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证我市的创文创卫工作成果,施工总包单位须严格按《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禄住建发〔2020〕26号)和《禄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禄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执行,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环境。(提供承诺书)
5.7(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招投标工作和工程建设全过程,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行政监督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5日8时至2022年7月29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2、其他要求:
2.1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投标人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均应在2022年8月15日9时00分前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子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2.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2.3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银行转账
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使用注册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
开户名称: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金山分理处
联系电话:0878—6019274
(2)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系统会自动绑定,点击【查看】确认绑定。绑定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将打印的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以供评委审验,若不按要求提供的,按废标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保证保险: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进入“我确认投标的项目——选择电子保函保险——去购买”,按系统要求进行购买确认。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2)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②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15日09时00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隆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新河小区南地块商业楼
联系人:赵丹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映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翡翠湾小区别墅7幢1单元1号
联系人:王利蕊
行政监督单位: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8-4142975
2022年7月18日
拟派入本项目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
岗位资格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设计 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 |
结构专业 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 |
电气专业 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 |
建造师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 |
施工技术 负责人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 |
施工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施工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安全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有效的C类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质量(检)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质量(检)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材料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材料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机械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机械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劳务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劳务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标准员 |
1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须提供标准员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 |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 “□”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 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4、提供的证书必须合格有效,社保缴费证明为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禄丰“隆熙·学府澜湾”项目三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工程施工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设计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签署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