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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市2025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州禄丰市2025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由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以《楚雄州水务局关于禄丰市2025年度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楚水复〔2025〕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禄财农〔2025〕50号)下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招标人为禄丰市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本次建设采用 “水利厅云中心”+“乡镇监控室”+“手机 APP” 总体系统架构,一体化采集终端进行雨水情传感器和安全监测传感器数据采集、本地数据视频融合、语音播报数据及数据转发。各站点采用光伏发电+蓄电池进行独立供电,确保供电的稳定,保证异常天气情况下数据采集及传输。通过流量卡进行数据及视频的远程传输。水库现地进行传感器的采集、计算、显示、播报,然后将数据通过 4G 网络传输汇集至水利厅云中心,各市、区县、乡镇及水库可通过电脑、移动终端访问各级平台进行监控管理。

2.1招标范围:

2.1.1 本次招标含禄丰市金山镇等7个乡镇、58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工程视频监视、网络及通信、数据传输、数据共享。包含:金山镇绿塘子水库、绵羊龙水库、小山河水库、三棵树水库、小峰箐水库、旧村水库、干田箐水库、梨树坡水库、利地箐水库、芭蕉箐水库、姚箐沟水库、锁水阁水库、赖龙山水库、迤三村水库、仁家坝水库、芦子冲水库、潘家坝水库、团山脑水库、秧田箐水库、新村水库、老长坝水库、三岔河水库、团箐水库、东方红水库、小街新村水库、老汉田水库;彩云镇秧田箐水库、老红坡水库、文毕山水库、老马箐水库、磨刀河水库、三层楼水库、杨表箐水库、塔掌河水库、老灌坝水库、马水沟水库、陈家庄小花箐水库、马鹿箐水库、团山坝水库、大坝箐水库、大沟箐水库、大木山箐水库、南河一碗水水库、大箐坝水库、十八道箐水库;恐龙山镇白石岩水库、大窝拖水库、冷水箐水库;土官镇海田水库、山阴冲水库、乌龙潭水库、玉碗水水库、撒姊妹水库、塘子箐水库、芦差冲水库、大新坝水库、大佛箐水库;广通镇稗子田水库。

2.1.2 本次招标涉及禄丰市14座水源地水库库区监控,包括:小街水库 、大庆水库、韭菜地水库、大黑箐水库、老鸦关水库、梅域村水库、大过坝水库、赵家箐水库、三丘田水库、麻栗冲水库、三岔河水库、中兴井水库、老关坝水库、芹菜沟水库。

2.1.3 本次招标涉及禄丰市4个乡镇监控室,包括:金山镇监控室、彩云镇监控室、恐龙山镇监控室、土官镇监控室。

2.1.4 1个县级监控及巡查管理设备。

2.2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项目建设涉及禄丰市金山镇、彩云镇、恐龙山镇、土官镇、广通镇、一平浪镇、黑井镇、县级监控及巡查管理设备,共58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工程视频监视、网络及通信、数据传输、数据共享,4个乡镇监控室,14座水源地水库库区监控,1个县级监控及巡查管理设备等,本标段投资规模为874.48万元,具体详见实施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与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内容按照功能主要划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雨水情测报站、大坝安全监测站、库区音视频监视站、数据传输、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推送(其他业务部门)等。其中:雨水情、库区音视频、一体化采集终端(数据采集及传输)每个水库都有建设,除小一型水库外不再单独在水库设立监测平台,但若有水库管理员,可以通过手机查看水库信息。

(1)雨水情测报站建设

由翻斗式雨量计、压力式水位计组成雨水情自动测报站。同时对人工观测水尺进行修复,满足人工观测的实际需求,必要时通过人工水尺可对自动水位计进行校准。

(2)大坝安全监测站建设

由一个横断面的渗压计(每个横断面 2-3 个渗压计),堰流计组成。在坝高超过 15 米且对下游影响较大的坝体,安装一个横断面的渗压管自动监测装置,即渗压计,若坝体无渗压管或渗压管无法正常使用,则需重新钻孔。若该坝有明流,且有直角三角堰或具备建设直角三角堰的条件,则在量水堰前安装渗流计。通过安装渗压计、渗流计对坝体进行自动监测。

(3)库区音视频监视站建设

采用视频监控摄像头+喇叭的形式对大坝、溢洪道等设施环境进行实时监控,充分利用传感器对非法入侵进行联动喇叭语音告警。远程监视应具备视频实时查看和图片定时推送功能。视频图像应通过现地设备或监测平台融合降水量、水库水位、渗流量、渗流压力等信息。

(4)数据传输

通过一体化采集终端根据现场网络条件(4G\5G、NB-loT 或网桥、北斗卫星),对雨水情数据、实时视频流或图像、大坝安全监测数据等信息实时传输,发现异常可通过平台报警、短信等方式进行告警。

(5)监测平台

监测平台用于管理降水量、库水位、渗流、渗压、视频图像等监测数据,以及水库大坝基础信息、监测设施考证信息、巡视检查信息、用户信息等。本次不再另建县级监测平台,将各监测要素信息按照开放协议传输至省级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智慧管理平台,分账号进行分级使用。

(6)数据共享推送

监测平台信息共享应当与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水利一张图等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实时数据衔接。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确保参数满足规范标准、设计大纲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水库大坝监测平台信息共享接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省(市)信息管理平台、水利一张图等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实时数据衔接。采购的设施设备须满足5年质量保障和维修服务(5年内设施设备如出现故障或损坏情况,承建单位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所更换的设备不能低于原设备的质量和性能,5年内网络维护使用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

2.6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法人证书,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技术负责人资格: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技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上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在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6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7业绩要求

3.7.1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有效时间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所有业绩确保真实可查)。类似工程指:小型水利及以上规模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或功能相同的项目。

3.7.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有效时间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所有业绩确保真实可查)。类似工程指:小型水利及以上规模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或功能相同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经理信息,否则不予认可,还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对提供的承诺负相应法律责任(格式自拟)。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企业须信誉良好,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8.2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扫描件。

3.8.3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扫描件。

3.8.4诉讼及仲裁: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注:以上截图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评标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18时至2025年11月15日23:59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T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图纸)。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的方式。

6.4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真实且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数字证书(CA),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数字证书(CA),为了不频繁更换数字证书(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加密)。

6.5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6.6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7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8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9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水利管理站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23号

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世恒商居766号

联 系 人:汤艳艳

行政监督单位:禄丰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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