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禄丰市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禄丰市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楚农复〔202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禄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禄丰市2025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一平浪镇的横沟、元永井、三村、阿井、纳甸、黑苴村委会;碧城镇的上村、前营、下村、胜利、好义村委会;仁兴镇的大箐、大猪街、西村共14个村委会。
2.3投资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6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约1349.99万元。
2.4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规划实施5.0万亩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建设,相应组合配套水源工程、灌溉管道设施、水池、水肥一体化设备等,推行玉米密植滴灌水肥精准调控技术,实现精准水肥施用和精准调控技术模式有机结合。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2.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书面承诺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连续6个月在本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2.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劳动合同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连续6个月在本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施工员至少各配置1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以上人员均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若有)、执业资格证书(若有)、劳动合同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连续6个月在本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此项不作要求,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即可。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
3.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金额及项目经理在该项目的任职信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若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4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如有仲裁或诉讼案件的,须作出书面承诺涉及仲裁或诉讼案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3.5.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所递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上报至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3.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 30 日 15 时00分至2025年10月 05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 21 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6.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在系统默认3分钟内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时间截止后即开标结束。
6.3.4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3.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7.其他事项
7.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异议(质疑)及投诉
7.2.1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
7.2.2各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管部门对线上异议(质疑)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受理答复。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
| 代理机构: | 云南禄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兴裕街 |
| 地 址: | 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北门社区居民委员会金山商务中心 |
联系人: | 陈老师 |
| 联 系 人: | 何工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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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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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878-608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