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二款等规定,因下列采矿许可证(详见附件)有效期已届满,且采矿权人未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和注销手续,已公示纳入自行废止名单且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以公告废止并清理登记数据。
因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因采矿许可证注销而免除。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采矿许可证名单
禄丰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下一条: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已过期探矿权预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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