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公示稿)
申报单位名称: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
二○二○年九月
申报单位: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
法人代表:吴云明
编制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法人代表:罗显辉
总工程师:李宏坤
项目负责人:周伟山
编制人员:林俊陈朝增李徐瑾
制图人员:雷富贵 李徐瑾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信息表
项 目 概 况 |
矿山名称 |
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 |
矿山企业名称 |
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 |
矿山类型 |
□申请□持有R变更 |
法人代表 |
吴云明 |
联系电话 |
15887752886 |
企业性质 |
私营企业 |
项目性质 |
生产项目 |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矿区面积:0.0689km2;开采标高:2086~1965m |
资源储量 |
329.86万m3 (867.79万t) |
生产能力 |
30.00万t/a |
采矿证号 (划定矿区范围文号) |
C5323312010127130086267 |
评估区面积 |
9.7054hm2 |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
G48G073004 |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
12.0年 |
方案适用年限 |
5.0年 |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
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
法人代表 |
罗显辉 |
资质证书名称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治理工程设计 |
资质等级 |
乙级 丙级 丙级 |
发证机关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编号 |
1.5320091201; 2.5320062302; 3.5320173301。 |
联系人 |
周伟山 |
电话 |
0878-3394044 |
主要编制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单位 |
签名 |
周伟山 |
项目负责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
|
陈朝增 |
技术负责 |
|
雷富贵 |
制图 |
|
李徐瑾 |
制图 |
|
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由来
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为已建矿山。2019年6月,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完成了《云南省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取得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备案的函(楚自然资储量函[2019]10号);2019年9月,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完成了《云南省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取得评审意见书(云楚万开评字[2019]09号)。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协调发展,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本着“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的原则。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及《土地复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矿权人需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故采矿权人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承担《云南省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签订了合同及委托书。
二、编制目的
为矿业开发、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提供重要科学依据;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及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以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提供主要依据;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为矿业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法律法规。明确项目业主在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将生产建设造成的土地损毁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将本项目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缴存等提供依据;为下阶段土地复垦设计提供依据。本《方案》初步确定的损毁土地复垦范围、初步拟定的防治措施和土地复垦投资估算,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相应的土地复垦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将损毁土地复垦方案,列入建设项目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按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矿权审批、监督管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验收等提供依据;为生产单位进行用地申请、采矿权年检提供必备的要件,同时还为维护当地人特别是受影响村民的权益提供保障;切实把土地复垦工作纳入工程范围,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强化监管力度,抓紧抓好本项目土地复垦工作,实现合理用地、保护耕地、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标。
第二部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项 目 概 况 |
矿山名称 |
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 |
矿山企业名称 |
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 |
矿山类型 |
□申请□持有R变更 |
法人代表 |
吴云明 |
联系电话 |
15887752886 |
企业性质 |
私营企业 |
项目性质 |
生产项目 |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矿区面积:0.0689km2;开采标高:2086~1965m |
资源储量 |
329.86万t(867.79万m3) |
生产能力 |
30.00万t/a |
采矿证号 (划定矿区范围文号) |
C5323312010127130086267 |
评估区面积 |
9.7054hm2 |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
G48G073004 |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
12.0年 |
方案适用年限 |
5年 |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
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
法人代表 |
罗显辉 |
资质证书名称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治理工程设计 |
资质等级 |
乙级 丙级 丙级 |
发证机关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
编号 |
1.5320091201; 2.5320062302; 3.5320173301。 |
联系人 |
张永强 |
电话 |
0878-3394044 |
主要编制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单位 |
签名 |
周伟山 |
项目负责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
|
陈朝增 |
技术负责 |
|
雷富贵 |
制图 |
|
李徐瑾 |
制图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 |
评估区重要程度 |
□重要区R较重要区□一般区 |
R一级□二级□三级 |
地质环境条件 |
R复杂□中等□简单 |
生产规模 |
□大型□中型R小型 |
现状分析与预测 |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评估区现阶段未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现状地质灾害分布。露天采场边坡现状稳定,岩层节理裂隙发育,存在边坡BW1、BW2、BW3、BW4、BW5、BW6、BW7、BW8、BW9、BW10。地质灾害危险性、危害性中等。矿山开采形成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及危险性中等。 预测评估:预测矿山地质灾害发生滑坡及崩塌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危害性中等。 |
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矿山最低开采标高1965m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1960m)之上。矿山开采活动对下覆基岩含水层影响小。矿区内无地表水,也无泉水出露;矿区周边在矿区西侧平距约0.1Km处见有水塘,临山侧见有泉点,矿区开采标高位于水塘之上,对矿区开采影响较小。矿区距离区内水源地较远,矿山开采活动对水源影响较小。矿石中未发现有毒有害元素组分,矿山开采活动对区内水质影响较轻。现状条件下,采矿活动对评估区内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 预测评估:矿山开采造成碳酸盐岩类岩溶裂隙水含水层上部结构破坏,改变其渗透性能及渗透途径。矿山开采的石灰岩矿层整体透水强,富水性强。预测矿山开采不会发生坑壁渗水,出现矿坑涌水的可能性小。地下水对矿床开采影响不大。由于矿石中不含有毒有害元素,且矿体位于斜坡地带,地表水排泄条件良好。矿体开采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小。矿区最低开采标高为1965m,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上。矿山开采揭露地下水水位的可能性小,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的可能性小。附近村庄饮用水取水点距离矿区较远,矿山开采活动不会对村庄饮用水造成影响。预测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破坏和影响较轻。 |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区内采矿活动强烈,露天采场已开采区、生活区、办公室、碎料厂、变压器、杂物棚、工业场地、矿山公路等破坏面积5.5717hm2,采场边坡高近100m,边坡坡度40-60°,局部较陡,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破坏较严重。 预测评估:区内地形地貌景观的破坏以露天采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最为突出。矿山开采结束后,将形成一个面积约5.8354hm2的露天采场,最大采深121m。矿山的生活区、办公室、变压器、地磅秤、碎料厂、杂物棚、储油室、值班室、空压机房、工业场地、矿山公路、设计截水沟、设计高位水池、设计弃渣场、设计排土场和设计矿山道路等也会破坏原生地貌及植被。预测矿山开采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
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评估区地表水不发育,现状矿山雨季场地淋滤水使地表水体变浑浊,悬浮物增多,泥沙增多,对地表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泥沙淤积对土壤造成一定的沙化,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程度较轻。 预测评估:随着矿山开采的进行,对植被的破坏将进一步加剧,裸露岩层的面积增大,增大了场地淋滤水污染地表水的可能。矿石中不含有毒有害元素,预测未来开采不会污染地下水。预测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程度较轻。 |
村庄及重要设施影响评估 |
据走访调查了解,评估区及周边无受保护的古建筑物、古文物、名胜古迹和珍稀动植物存在。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综合评估 |
本矿山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预测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严重。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防治与治理主要靠采取防治工程措施、适当的预防措施处理,防治难度和治理投入中等 |
矿区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
土地损毁的环节与时序 |
矿山的生产对土地造成的损毁主要包括挖损、压占。矿山土地损毁时序与矿山建设、矿体开采顺序密切相关。该项目为已有矿山,建设生产类项目,结合矿山生产工艺流程及开采顺序预测损毁土地时序可分为基建期和生产期: 基建期(2020年9月~2020年10月):矿山计划基建期内建设设计截水沟、设计高位水池、设计弃渣场、设计排土场和设计矿山道路等。建设前先对拟损毁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开挖填土及场地平整等措施,对土地存在挖损损毁;场地建成后主要的损毁形式表现为采矿活动中矿石堆放、采矿设施、运输机械及地表建筑物等对土地的压占损毁。判定基建期对土地的损毁方式为挖损和压占损毁。 生产运行期(2020年9月-2032年8月):本阶段损毁土地主要为工业场地、生活区、矿山公路等的压占损毁及露天采场开采矿体对土地造成的挖损损毁等。 |
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
已损毁土地5.5717hm2(损毁有林地4.4333hm2,损毁其他林地0.0367hm2,损毁采矿用地1.1017hm2),对土地资源的破坏程度严重。 |
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
预测矿业活动压占或破坏土地资源累计达9.7054hm2。其中,损毁有林地8.3971hm2,损毁其他林地0.0367hm2,损毁采矿用地1.2716hm2。预测矿业活动对区内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严重,对矿山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严重。 |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占用 |
林地 |
有林地 |
8.3971 |
4.4333 |
3.9638 |
- |
其他林地 |
0.0367 |
0.0367 |
- |
-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采矿用地 |
1.2716 |
1.1017 |
0.1699 |
- |
合计 |
9.7054 |
5.5717 |
4.1337 |
-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
类型 |
面积(公顷) |
小计 |
已损毁或占用 |
拟损毁或占用 |
损毁 |
挖损 |
6.9526 |
4.6384 |
2.3142 |
塌陷 |
- |
- |
- |
压占 |
2.7137 |
0.9333 |
1.7804 |
小计 |
9.6663 |
5.5717 |
4.0946 |
占用 |
0.0391 |
- |
0.0391 |
合计 |
9.7054 |
5.5717 |
4.1337 |
土地复垦面积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公顷) |
已复垦 |
拟复垦 |
林地 |
有林地 |
- |
7.4663 |
其他林地 |
- |
|
草地 |
其它草地 |
- |
2.2000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采矿用地 |
- |
|
合计 |
- |
9.6663 |
土地复垦率 |
复垦面积 |
比例(%) |
9.6663 |
99.60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程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
治理分区 |
治理对象 |
工程措施 |
工程项目 |
单位 |
工作量 |
重点防治区区 |
露天采场区的预防治理 |
①削坡、坡面清理 |
对未来形成的高陡边坡进行削坡处理 |
m3 |
800 |
②截排水措施 |
土方开挖 |
m3 |
1160.76 |
M7.5浆砌块石 |
m3 |
885.36 |
M10水泥砂浆抹面 |
m2 |
3176.10 |
③警示措施 |
设置警示牌 |
块 |
2 |
设计弃渣场的预防治理 |
①拦挡墙 |
编织土袋填筑 |
m3 |
1498.50 |
②警示措施 |
设置警示牌 |
块 |
2 |
设计排土场的预防治理 |
①拦挡措施 |
编织土袋填筑 |
m3 |
222.75 |
②警示措施 |
设置警示牌 |
块 |
1 |
公路区 |
①警示措施 |
设置警示牌 |
块 |
2 |
监测管控 |
设置监测点 |
个 |
17 |
塑料管 |
|
m |
500 |
一般防治区区 |
监测管控 |
对评估区内地形较陡斜坡实行人工巡查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预警预防。 |
投资估算 |
方案编制年限总费用概算(万元) |
106.80 |
复垦 工作 计划 及保 障措 施和费用预存 |
工作计划 |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考虑划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复垦,将对此次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内计划安排进行细化。具体各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安排如下: 近期治理期(2020年9月~2025年8月) a) 第一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0年9月-2021年8月。 2)复垦位置: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不进行复垦。 3)复垦目标:复垦前期准备工作。 4)投资情况:静态36.64万元,动态36.64万元。 5)工作内容:首先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与实施本方案相关的土地清查、项目勘测、设计和招标工作;完成各拟建设施区的建设及表土剥离工作;完成2075m、2065m开采台阶的开采工作;并对已损毁未复垦土地的范围、地类等进行监测。 b) 第二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1年9月-2022年8月。 2)复垦位置:露天采场2075m、2065m标高区域。 3)复垦目标:复垦土地面积0.3780hm2,其中复垦有林地0.1783hm2;其它草地0.1997hm2。 4)投资情况:静态9.45万元,动态10.11万元; 5)工作内容:为矿山正常开采阶段,完成2055m、2045m开采台阶的开采工作,完成2075m、2065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并对复垦成林地和草地的区域进行管护。 c) 第三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2年9月-2023年8月。 2)复垦位置:露天采场2055m、2045m标高区域。 3)复垦目标:复垦土地面积0.5214hm2,其中复垦有林0.2685hm2,其它草地0.5214hm2。 4)投资情况:静态6.46万元,动态7.36万元。 5)工作内容:完成完成2035m、2025m开采台阶的开采工作,完成2055m、2045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对复垦成林地和草地的区域进行管护;并对已损毁未复垦土地的范围、地类等进行监测。 d) 第四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3年9月-2024年8月。 2)复垦位置:露天采场2035m、2025m标高区域。 3)复垦目标:复垦土地面积0.9941hm2,其中复垦有林地0.5147hm2,其它草地0.4794hm2。 4)投资情况:静态6.99万元,动态8.60万元; 5)工作内容:完成2015m、2005m开采台阶的开采工作,完成2035m、2025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对复垦成林地和草地的区域进行管护;并对已损毁未复垦土地的范围、地类等进行监测。 e) 第五年复垦工作计划 1)时间安排:2024年9月-2025年8月。 2)复垦位置:露天采场2015m、2005m标高区域。 3)复垦目标:复垦土地面积1.0481hm2,其中复垦有林地0.4987hm2;复垦其它草地0.5494hm2。 4)投资情况:静态7.48万元,动态9.80万元。 5)工作内容:完成1995m、1985m、1975 m开采台阶及采场底盘的开采工作,完成2015m、2005m标高(边坡区和平台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对复垦成林地和草地的区域进行管护;并对已损毁未复垦土地的范围、地类等进行监测。 远期治理期(2025年9月~2028年8月) a)全面复垦期复垦工作计划 1)复垦位置:完成后续露天采场区1995m平台以下采坑的回填工作,完成露天采场(边坡区和平台区)和采场底盘、生活区、办公室、变压器、地磅秤、碎料厂、杂物棚、储油室、值班室、空压机房、工业场地、设计弃渣场、设计排土场等项目建设区和道路区。 2)复垦目标:复垦土地面积6.7247hm2,其中复垦有林地6.0061hm2,其它草地0.7186hm2。 3)投资情况:静态9.78万元,动态13.69万元; 4)工作内容:该阶段为复垦措施全面复垦期,首先完成后续露天采场区1995m平台以下采坑的回填工作,完成露天采场(边坡区和平台区)和采场底盘、生活区、办公室、变压器、地磅秤、碎料厂、杂物棚、储油室、值班室、空压机房、工业场地、设计弃渣场、设计排土场等项目建设区和道路区的土地复垦工作,对复垦成林地和草地的区域进行管护。 b)管护期(闭坑后第2年) 1)投资情况:静态3.18万元,动态4.77万元。 2)工作内容:该阶段主要对复垦为林地和草地区域等进行管护。 c)管护期(闭坑后第3年) 1)投资情况:静态3.18万元,动态5.12万元。 2)工作内容:该阶段主要对复垦为林地和草地区域等进行管护。 在土地复垦工作完成后,确认复垦区建立的生态系统基本稳定后,有了一定的自适应和抵抗污染及损毁的能力,由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验收后交付当地居民使用,土地复垦工作才能结束。 |
保障措施 |
1、组织保障措施 为保证本方案顺利实施、土地损毁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工程业主单位应在组织领导、技术力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基于确保土地复垦方案提出的各项土地损毁防治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本方案采取业主治理的方式,成立土地复垦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工程管理、实施工作,按照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土地复垦及水土保持各项工程。 本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土地复垦标准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各项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土地复垦的监督、检查单位,负责对项目复垦方案初审、工程竣工验收,按工程进度拨款,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领导本土地复垦工作。同时,设立专门机构,选调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懂专业的得力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区土地复垦的各项工作。 2、费用保障措施 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土地复垦项目的各项土地复垦费用,由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支付。土地复垦的各项投资列入工程建设投资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并与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同时调拨使用,同时施工、同时发挥效益;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资金,保证方案实施。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的设备投资可以从项目环境保护工程中解决,作为“三同时”工程进行验收。对于土地复垦的日常费用,可以采取从矿山运营过程中提成的方法解决,提取的费用从成本中列支。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费用严格按提计、蓄存、管理、使用、审计等程序进行,做到复垦资金的专款专用。 本复垦方案的复垦投资费用为96.09万元。复垦工作将在本复垦方案通过审批后开始,拟定于2020年9月开始。复垦资金由企业全额自筹,并于复垦工作开始前分阶段足额缴存至专款账户。土地复垦的各项投资列入矿山投资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完善土地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复垦资金足额到位,并设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按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加强土地复垦资金的监管,实现按项目进度分期拨款。 3、监管保障措施 1)加强对复垦后土地的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方案。 2)按照方案确定的年度复垦方案逐地块落实,对土地复垦实行统一管理。 3)保护土地复垦单位的利益,调动土地复垦的积极性。 4)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要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不搞半截子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标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5)同时对施工及设计单位组织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者的土地复垦自觉行动意识。同时应配备土地复垦专业人员,以解决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资金管理办法 完善土地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复垦资金足额到位、安全有效。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建设单位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土地复垦工作顺利进行。土地复垦设施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就土地复垦投资概算调整情况、分年度投资安排、资金到位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写出总结。 4、技术保障措施 针对项目区内土地复垦的方法,经济、合理、可行、达到合理高效利用土地的标准。复垦所需的各类材料,一部分就地取材,其它所需材料及设备均可由市场购买,有充分的保障。方案一经批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计划执行,并确保资金、人员、机械、技术服务到位,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复垦工程的规划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工程实施,并对其实行目标管理,确保规划设计目标的实现。 |
费用预存计划 |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与损毁土地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银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根据本方案中复垦资金动态预算表,于每一工作阶段之前将土地复垦费用从企业生产成本中预存,存入公司与当地土地复垦监管部门的共同管理的账户中。 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为83.16万元,亩均静态投资为5735.57元;动态总投资为96.09万元,亩均动态投资为6627.35元。本方案计划在4年内(即至2023年)提取完毕,第一次预存资金达到24.03万元,剩余资金逐年预存。 本方案投资估算,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等。 土地复垦费用预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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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存年份 |
预存金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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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2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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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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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
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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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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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需按照禄丰县自然资源局的要求,按照禄政通[2020]3号文要求,按时、足额缴存土地复垦费用。
复垦费用估算 |
费费用构成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费用(万元) |
1 |
工程施工费 |
61.17 |
2 |
设备费 |
0 |
3 |
其它费用 |
9.83 |
4 |
监测与管护费 |
8.19 |
(1) |
复垦监测费 |
1.84 |
(2) |
管护费 |
6.35 |
5 |
预备费 |
16.90 |
(1) |
基本预备费 |
2.13 |
(2) |
价差预备费 |
12.93 |
(3) |
风险金 |
1.84 |
6 |
静态总投资 |
83.16 |
7 |
动态总投资 |
96.09 |
第三部分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1)矿山为露天开采,矿山设计生产建设规模为30.00万t/a,属小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较重要区,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确定评估精度为一级,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二级。
(2)评估区内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的中等类型;矿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类型;矿区构造复杂程度属复杂类型。经野外实地调查,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前期开采形成的10条采场边坡和公路边坡。采场边坡现状稳定,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评估区属浅切割的低中山地貌,地形地貌复杂程度为中等类型。综上所述,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
(3)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表现为前期开采形成的10条采场边坡和公路边坡,该边坡现状条件下对矿山开采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和危险性中等。现状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严重;现状下采矿活动对评估区内含水层的影响较轻;矿山现状开采与建设对区内的地形地貌景观破坏较严重;现状下采矿活动已损毁土地5.5717hm2,损毁土地类型为有林地、其他林地和采矿用地,现状矿山开采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综合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影响程度为严重区。
综上所述,将整个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细化分为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和较轻区(iii)两个级别两个区段(见附图1)。
(4)本次方案从如下三方面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
矿业活动可能加剧现状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①预测矿业活动加剧采场边坡现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和危险性中等。
矿业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①预测北部最终采帮边坡、南部最终采帮边坡、西部最终采帮边坡诱发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主要对下方的采矿人员和设备构成威胁,危害性和危险性中等;②预测地面生产系统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和危险性小;③预测设计弃渣场、设计排土场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和危险性中等;④矿山开采使不良地质作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和危险性小。
矿山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①预测矿山开采遭受采场边坡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和危险性中等;②预测最终采帮边坡掉块、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和危险性中等;③预测设计弃渣场和设计排土场遭受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和危险性中等;④预测矿山开采遭受不良地质作用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和危险性中等;⑤预测矿山开采遭受积水、涌水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及危险性中等。综上所述,预测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严重。
综上所述,预测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严重;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总体为较轻;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预测该区损毁土地面积总计9.7054hm2,损毁地类为有林地、其他林地和采矿用地。预测矿山开采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5)根据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及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加剧、诱发和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及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将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Ⅱ)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Ⅲ)共两级两区(见附图2)。综合考虑矿山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灾害治理的成本,灾害危害的后果,矿山建设适宜性Ⅱ区为“基本适宜”,Ⅲ区“适宜”。
(6)本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年限为15.0年(2020年9月~2035年8月),则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2020年9月~2025年8月)。
(7)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结果和预测评估结果,将矿山保护与恢复治理划为两个级别两个区段,即重点防治区(A)和一般防治区(C)(见附图4)。
(8)矿山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5年,此次方案确定的复垦责任范围9.7054hm2。复垦土地中扣除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新建的沟渠、水池、挡墙等占用土地面积0.0391hm2,最终可复垦土地9.6663hm2,土地复垦率为99.60%。其中复垦有林地7.4663hm2,复垦其它草地2.2000hm2。
工程措施:砌体拆除、清理工程,土壤剥覆工程,平整工程、土壤翻耕工程、配套工程、培肥工程、林草恢复工程等。
植物措施:对露天采场平台及边坡等进行植物措施恢复。
监测措施:共设监测点17个,主要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监测。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年限估算总投资为106.80万元。其中,近期治理期计划安排恢复治理专项资金93.70元,中期治理期安排恢复治理资金9.17万元,远期治理期安排恢复治理资金3.93万元,资金由“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支付,该企业应制定全面的组织、技术、资金保障措施,确保本方案的实施。
(10)本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复垦投资估算静态总投资83.16万元,静态亩均投资5735.57元/亩;动态总投资96.09万元,复垦面积9.6663hm2,动态亩均投资6627.35元/亩。复垦投资资金由“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支付。
二、建议
(1)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矿山部分项目建设区位于爆破警戒线内,建议矿山调整开发利用方案,对工业场地、设计排土场、设计弃渣场等项目建设区进行重新设计,设计至爆破警戒线外,避免其遭受采矿引发爆破震荡及飞石等危害发生。
(2)建议本矿山与相邻矿山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区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面的工作,避免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矿山开采应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尽量减少或避免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应针对矿业活动、相关居民点有较大危害或威胁的地质灾害体(点)。
(4)未来矿山应加强对挖损区、设计排土场、设计弃渣场等的监测,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危害。
(5)矿山应加大排水力度,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6)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地质环境问题的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地质环境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7)在方案适用年限内,根据开采情况对本方案设计工程、植物和监测措施进行修编,本次仅为初步方案,各工程实施前要进行单项工程研究和设计。
专家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云南省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 |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
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 |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
项目用地面积(公顷) |
永久性建设用地 |
0公顷 |
损毁土地面积 |
9.7054公顷 |
生产规模(或投资规模) |
30.00万吨/年 |
服务年限(或建设期限) |
12.0年(2020年09月~2032年08月) |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
2020年8月20日,受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委托,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勘探分院在楚雄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的《云南省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在审阅报告、听取介绍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地处禄丰县土官镇境内,位于禄丰县城146°方向。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2°11′34″~102°11′50″,北纬:24°59′32″~24°59′44″之间,矿区面积0.0689平方公里,开采深度为2086~1965m,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 (一)该矿山为延续矿山,属小型矿山。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类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较重要区;按一级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符合现行规定。 (二)本方案确定评估范围面积0.252033平方公里,完成1:1000环境工程地质调查面积0.252033平方公里,野外地质调查工作较翔实,能基本满足方案编制工作所需。方案编制工作程序合规,方案要件齐全。 (三)本方案对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生产现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现状和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进行了介绍,介绍较全面,可作为方案编制的基础。 (四)现状评估指出,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表现为前期开采在采空区内形成的10个采场边坡(BW1~BW2),现状条件下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其危害、危险性中等;既有采矿活动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或危害较轻,对土地资源、景观资源的影响或危害较严重。矿山生产建设和生产过程应引起高度重视,矿山建设适宜性较差。现状评估较客观,反映了现状特征。 (五)预测评估认为,矿山闭坑后将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隐患,最突出的地质环境问题一是严重破坏矿区地形地貌景观,二是大量压占土地资源。预测评估可信。 (六)本方案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和较轻区(ⅲ)两个级别两个区段,分级分区基本合理;将评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和一般防治区(C)两级两区,分级分区基本合理;方案适用年限设定为5年(2020年09月~2025年08月),基本恰当的。综合评估结论客观。 (七)本方案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包括工程措施、监测措施和管理措施,措施设计有一定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投资估算编制有据,计价计费基本合规,方案编制年限内总投资106.80万元,方案适用年限内总投资93.70万元。结果较合理。 三、土地复垦方案部分 (一)本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齐全;调查研究与数据计算方法正确,基本可信;提出的各项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复垦义务人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禄丰县土官镇境内,项目损毁土地面积9.7054h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9.7054hm2,(其中,有林地8.3971hm2、其他林地0.0367hm2、采矿用地1.2716hm2。土地复垦服务年限5年。 (三)原则同意报告书中关于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损毁土地的预测和分析。本项目属生产类项目。损毁土地方式主要有挖损、压占等,复垦责任范围内损毁土地面积9.7054hm2(其中已损毁土地5.5717hm2,拟损毁土地4.1337hm2),其中挖损6.9526hm2、压占2.7137hm2、占用0.0391hm2。 (四)基本同意本项目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基本可信。本项目规划复垦土地面积9.6663hm2,其中:有林地7.4663hm2,其他草地2.2000hm2,复垦率为99.60%。 (五)基本同意本报告书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一)预防控制措施:(1)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复垦区内,做好土壤和植被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要及时处理;(2)合理地布置工作面及开挖顺序,规范化施工,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损毁,在满足工程施工的基础上,尽量采取对土地损毁程度小的施工方法;(3)工程建设过程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引起滑坡、崩塌、泥石流水土流失,影响植物生长,破坏地面建筑物,对弃土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需做好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预报滑坡,减少滑坡可能造成的灾害。(4)在弃土区率先修建拦挡措施、排水措施等,防止坡体失稳、水土流失。 二)工程技术措施:(1)本项目建设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进行表层清理及平整,平整后进行表土回覆,覆土后进行复垦等工作;(2)复垦监测措施:对整个项目复垦责任范围进行动态监测,同时对复垦过程的复垦措施、复垦效果等监测。 三)生物化学措施:对复垦为林地的区域进行抚育,提高苗木成活率。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七)基本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结果。矿山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合计83.16万元,动态总投资合计96.09万元。复垦区面积为9.6663hm2(合144.99亩),亩均静态投资5735.57元,亩均动态投资6627.35元。复垦义务人为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复垦工作由复垦义务人组织施工队伍自行复垦。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用从建设生产成本中提取,加大土地复垦前期提取额度,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专家组强调事项 (一)矿山方面应加强评估区内采场边坡的监测,尤其是现有采空区边坡的监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二)如项目性质、生产规模、矿区范围或生产工艺、开采方式、开采矿种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申请延续、转让采矿权时“方案”时效性已过期的,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或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应及时报原审查单位审查并备案。 综上所述,该方案的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相关分析依据充分,结论基本准确,采取的预防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基本可行,复垦投资估(概)算测算结果基本准确,拟定的工作计划实施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评审,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 |
云南省禄丰县土官镇清水沟村龙潭岩采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谢飞勇 |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 |
高级工程师 |
2 |
徐 燕 |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 |
工程师 |
3 |
杨晓燕 |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 |
高级工程师 |
4 |
范斌 |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 |
工程师 |
5 |
郑春荣 |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 |
高级工程师 |
评审专家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