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由来
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石场为新设矿山,开采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符合招标、挂牌、拍卖等有偿方式出让范围。按照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颁布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程序及技术规范》,需按要求办理采矿权新设的相关手续,按照公开有偿出让的原则依法有偿出让矿权。
为办理采矿证新立手续,2020年12月,云南省华鹏爱地资源勘查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云南省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并取得备案证明(附件3);2020年12月,由云南省华鹏爱地资源勘查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云南省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取得评审备案证明(附件4)。
在矿山后续开采、辅助设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压占等原因对矿山开采范围内和周边土地的原地貌、土体可能造成扰动和损毁,以及生态环境的损毁。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遏制、减少矿产资源勘查、采矿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精神,“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承担了“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为矿业开发、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提供重要科学依据;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及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以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提供主要依据;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为矿业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法律法规。明确项目业主在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将生产建设造成的土地损毁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将本项目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缴存等提供依据;为下阶段土地复垦设计提供依据。本《方案》初步确定的损毁土地复垦范围、初步拟定的防治措施和土地复垦投资估算,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相应的土地复垦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将损毁土地复垦方案,列入建设项目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按方案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矿权审批、监督管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验收等提供依据;为生产单位进行用地申请、采矿权年检提供必备的要件,同时还为维护当地人特别是受影响村民的权益提供保障;切实把土地复垦工作纳入工程范围,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强化监管力度,抓紧抓好本项目土地复垦工作,实现合理用地、保护耕地、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标。 
第二部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 项 目 概 况 | 矿山名称 | 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石场 | 
  
   | 矿山企业名称 | 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 
  
   | 矿山类型 | □申请 □持有 √新建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企业性质 | 私营企业 | 项目性质 | 生产建设 | 
  
   |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面积0.0836km2,开采标高1659-1504m | 
  
   | 资源储量 | 615.92万m3(1589.10万t) | 生产能力 | 90万t/a | 
  
   | 采矿证号 (划定矿区范围) | 
 | 评估区面积 | 0.696km2 | 
  
   |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 G47 G071095 | 
  
   |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 9.9年(2021年8月~2031年7月) | 方案适用年限 | 5年 (2021年8月~2026年8月) | 
  
   |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 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 
  
   | 法人代表 | 罗显辉 | 
  
   | 资质证书名称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 资质等级 | 乙级 丙级 丙级 | 
  
   | 发证机关 | 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 编 号 | 5320091201 5320062302 5320173301 | 
  
   | 联系人 | 林 俊 | 电 话 | 0878-3394044 | 
  
   | 主要编制人员 | 
  
   | 姓 名 | 职 务 | 单 位 | 
  
   | 周伟山 | 负责人/工程师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 
  
   | 陈朝增 | 编制人员 | 
  
   | 周焘 | 绘图人员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 | 评估区重要程度 | 重要区 ☑较重要区 □一般区 | √一级□二级□三级 | 
  
   | 地质环境条件 | √复杂□较复杂□简单 | 
  
   | 生产规模 | ☑大型□中型小型 | 
  
   | 现状分析与预测 |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现状已在矿区内形成1个历史采空区。在已有采空区临山侧形成1个人工边坡(BW1),现状条件下,稳定性稳定,局部发生松动堆积物易坍塌及危石滚落,直接危害采区的设施和工作人员等,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 预测评估:西部采帮边坡属整体稳定斜坡,发生顺层滑坡及坍塌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中等-大,危害性中等-大;东部采帮边坡属较稳定斜坡,发生顺层滑坡及坍塌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大,危害性中等-大;矿山开拓道路开挖局部易形成小型边坡,沿坡面诱发小规模滑坡、崩塌或掉块的可能性小,对运输车辆及人员安全构成威胁,危险性及危害性小;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地势相对较平缓,发生大型崩塌滑坡的可能性较小,预测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边坡岩土体在重力作用及施工开挖破坏岩土体结构的影响下,局部地段可能产生小规模坍塌、滑坡,其发生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新建排土场,随着废石土的堆放量增多,在雨季雨水的冲刷下,会发生小规模的泥石流,危害下方植被,可能性中等,危害、危险性中等。 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前期历史民采形成的1个人工边坡(BW1),扩帮过程中该潜在不稳定边坡将逐渐消减,故加剧人工边坡(BW1)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危险性小。 BW1现状整体稳定,扩帮过程中该潜在不稳定边坡将逐渐消减,采矿活动遭受BW1危及下方工作人员及运输车辆的安全,其可能性小,危害性小,危险性小;BW2现状整体稳定,后期矿山生产,遭受BW2危及下方道路行人及办公室人员安全,其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遭受岩体风化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及危险性中等;矿山建设辅助设施场地位于冲沟一侧;矿山建设营运遭受C1冲沟危害的可能性小,危害、危险性小。 整体矿山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严重。 | 
  
   | 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矿山现状开采对评估区内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破坏较轻,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较轻。 预测评估: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总体为较严重。 | 
  
   |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矿山现状开采对评估区内地形地貌景观造成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严重。 预测评估:预测采矿活动及矿山运营过程中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 
  
   | 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评估区地表水不发育,现状矿山雨季场地淋滤水使地表水体变浑浊,悬浮物增多,泥沙增多,对季节性地表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泥沙淤积对土壤造成一定的沙化,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程度较轻。 预测评估:预测矿山未来开采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程度较轻。 | 
  
   | 村庄及重要设施影响评估 | 据走访调查了解,评估区及周边无村庄、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点)、重要交通要道和建筑设施分布。影响程度小。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 | 本矿山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预测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为严重。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防治与治理主要靠采取防治工程措施、适当的预防措施处理,防治难度和治理投入中等。 | 
  
   | 矿区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 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 | 1、损毁环节及形式 (1)挖损 指采场区矿石开挖、开拓道路修建等造成土地损毁。挖损损毁了土壤结构,改变了土壤养分的初始条件,将会形成陡坎等地形,加快了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速度。复垦种植难度较大,植物难以依靠自然恢复力生长,由此可能会引发水土流失、生态恶化等一系列的社会和环境问题。 (2)压占 矿山辅助设施在生产期内持续对地表造成压占损毁,对土地造成不同程度损毁,使原始地表形态改变,表层土壤缺失,各类植被遭受砍伐和破坏。 2、损毁时序 根据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损毁时序主要为三个阶段:历史民采期、建矿时期和生产期。 历史民采区:早期老百姓的私挖乱采现象,对土地的挖损和压占损毁。 建矿时期:前期辅助设施建设场所对地表造成压占损毁。 生产期:在矿山运行期间,辅助设施及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表土造成项目区土地压占损毁;矿山露天开采矿产对地表产生挖损。 | 
  
   | 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 矿山开采现状损毁土地面积总计0.8198hm2,土地类型主要为有林地、工业用地、农村道路,现状矿山开采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 | 
  
   | 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 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石场项目开采、生产总计会造成13.8011hm2的土地损毁,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0.8198hm2,拟损毁土地面积12.9813hm2。损毁土地类型主要为有林地、其他林地、工业用地、农村道路,其中有林地面积合计损毁8.9373hm2,其他林地面积合计损毁3.3418hm2,工业用地面积合计损毁1.1900hm2,农村道路面积合计损毁0.3320hm2。预测矿山开采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程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 
  
   | 治理对象 | 工程措施 | 工程项目 | 单位 | 工作量 | 
  
   | 露天采场区的预防治理 | ①危岩清理 | 危岩清理 | m3 | 1572 | 
  
   | 危岩清理 | m3 | 4332 | 
  
   | ③截排水措施 | 土方开挖 | m3 | 540 | 
  
   | M10水泥砂浆抹面 | m3 | 1800 | 
  
   | M7.5浆砌块石 | m3 | 324 | 
  
   | 新建排土场的预防治理 | ①拦挡措施 | 土方开挖 | m3 | 270.4 | 
  
   | 土方回填 | m3 | 64 | 
  
   | M7.5浆砌块石 | m3 | 800 | 
  
   | 警示措施 | 设置警示牌 | 块 | 8 | 
  
   | 监测管控 | 设置监测点 | 个 | 10 | 
  
   | 监测管控 | 对评估区内地形较陡斜坡实行人工巡查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预警预防。 | 
  
   | 方案编制年限总费用概算(万元) | 77.55 | 
  
   | 方案适用年限 | 5年(2021年8月~2026年8月) | 
 
 
  
   |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类型 | hm2 |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占用 | 
  
   | 耕地 | 水田 | - | - | - | - | 
  
   | 旱地 | - | - | - | - | 
  
   | 林地 | 有林地 | 8.9373 | 0.1878 | 8.7495 | - | 
  
   | 灌木林地 | - | - | - | - | 
  
   | 其他林地 | 3.3418 | - | 3.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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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矿仓储用地 | 工业用地 | 1.1900 | 0.3900 | 0.8000 |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农村道路 | 0.3320 | 0.2420 | 0.0900 | - | 
  
   | 其它土地 | 裸地 | - | - | - | - | 
  
   | 合 计 | 13.8011 | 0.8198 | 12.9813 | - |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 类型 | hm2 | 
  
   | 小计 | 已损毁或占用 | 拟损毁或占用 | 
  
   | 损毁 | 挖损 | 9.3500 | 0.6298 | 8.7202 | 
  
   | 压占 | 4.0791 | 0.1900 | 3.8891 | 
  
   | 塌陷 | - | - | - | 
  
   | 小计 | 13.4291 | 0.8198 | 12.6093 | 
  
   | 占用 | 0.3720 | - | 0.3720 | 
  
   | 合 计 | 13.8011 | 0.8198 | 12.9813 | 
  
   | 复垦土地面积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hm2 | 
  
   | 已复垦 | 拟复垦 | 
  
   | 耕地 | 水田 | - | - | 
  
   | 旱地 | - | - | 
  
   | 林地 | 有林地 | - | 8.9480 | 
  
   | 草地 | 人工草地 | - | 4.4811 | 
  
   | 交通运输 用地 | 农村道路 | - | -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沟渠 | - | - | 
  
   | 合 计 | - | 13.4291 | 
  
   | 土地复垦率(%) | 97.30 | 
  
   | 工 作 计 划 及 保 障 措 施 工 作 计 划 及 保 障 措 施 | 根据矿山土地损毁类型、强度、危害程度的治理难度及防治责任,以及根据矿山服务年限制定,确定土地复垦工程进度。根据该开始开采工艺、工程进度及土地损毁程度预测图斑,制定土地复垦工程进度,以保证尽快及时复垦被损毁的土地。 根据主体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整个项目区土地复垦工作共计划分下面四年实施。 a)第一阶段 时间划分:2021年8月~2026年8月; 第1年:2021年8月~2022年8月 工作内容:首先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与实施本方案相关的土地清查、项目勘测、设计和招标工作;对后续露天采场的表土剥离。 复垦单元:无 工作量:表土剥离20000m3。 本年度静态投资为24.00万元,动态投资为24.00万元。 第2年:2022年8月~2023年8月 工作内容:对后续露天采场的表土剥离。 复垦单元:无 工作量:表土剥离11881m3。 本年度静态投资为10.00万元,动态投资为10.70万元。 第3年:2023年8月~2024年8月 矿山正常开采阶段,不安排复垦工作, 工作内容:为矿山正常生产期不安排复垦工作,以巡视监测为主。 主要工作量:无。 本年度静态投资为2.00万元,动态投资为2.28万元。 第4年:2024年8月~2025年8月 矿山正常开采阶段,不安排复垦工作, 工作内容:为矿山正常生产期不安排复垦工作,以巡视监测为主。 主要工作量:无。 本年度静态投资为2.00万元,动态投资为2.46万元。 第5年:2025年8月~2026年8月 矿山正常开采阶段,不安排复垦工作, 工作内容:为矿山正常生产期不安排复垦工作,以巡视监测为主。 主要工作量:无。 本年度静态投资为2.00万元,动态投资为2.62万元。 b)第二阶段 时间划分:2026年8月~2031年7月; 矿山正常开采阶段,不安排复垦工作, 工作内容:为矿山正常生产期不安排复垦工作,以巡视监测为主。 主要工作量:无。 本年度静态投资为10.00万元,动态投资为13.10万元。 c)第三阶段 时间划分:2031年7月~2032年7月; 工作内容:对损毁的露天采场、开拓道路及矿山运营期无法进行复垦的辅助设施和进场道路安排复垦。主要包括场地清理、表土回填、植被重建等工程。 主要工作量:覆表土26845m3,场地平整26845m3,拆除砖砌体20.58m3,拆除硬化地表147m3,清运建筑垃圾167.58m3,撒播狗牙根13.4291hm2,种植爬山虎6800株,柚木22370株,穴播车桑子8.9480hm2。 本阶段静态投资为68.26万元,动态投资为89.42万元。 c)第四阶段 时间划分:2032年7月~2034年7月; 工作内容:对复垦为林地的单元进行为期2年的管护。 在土地复垦工作完成后,确认复垦区建立的生态系统基本稳定后,有了一定的自适应和抵抗污染及损毁的能力。由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验收后交付当地居民使用,土地复垦工作才能结束。 要工作量:管护面积13.4291hm2。 本阶段静态投资为6.00万元,动态投资为7.86万元。 二、保障措施 a)组织保障措施 为保证本方案顺利实施、土地损毁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工程业主单位应在组织领导、技术力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基于确保土地复垦方案提出的各项土地损毁防治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本方案采取业主治理的方式,成立土地复垦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工程管理、实施工作,按照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土地复垦及水土保持各项工程。 本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土地复垦标准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各项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当地国土管理部门作为土地复垦的监督、检查单位,负责对项目复垦方案初审、工程竣工验收,按工程进度拨款,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领导本土地复垦工作。同时,设立专门机构,选调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懂专业的得力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区土地复垦的各项工作。 b)费用保障措施 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土地复垦项目的各项土地复垦费用,由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土地复垦的各项投资列入工程建设投资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并与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同时调拨使用,同时施工、同时发挥效益;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资金,保证方案实施。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的设备投资可以从项目环境保护工程中解决,作为“三同时”工程进行验收。对于土地复垦的日常费用,可以采取从矿山运营过程中提成的方法解决,提取的费用从成本中列支。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费用严格按提计、蓄存、管理、使用、审计等程序进行,做到复垦资金的专款专用。 本复垦方案的复垦投资费用为152.44万元。复垦工作将在本复垦方案通过审批后开始,拟定于2021年8月进行复垦。复垦资金由企业全额自筹,并于复垦工作开始前一次性足额缴存至专款账户。土地复垦的各项投资列入矿山投资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完善土地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复垦资金足额到位,并设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按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加强土地复垦资金的监管,实现按项目进度分期拨款。         土地复垦费用安排表 | 
  
   | 阶段 | 阶段复垦费用(万元) | 年度 | 年度静态投资(万元) | 年度动态投资(万元) | 年度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 | 阶段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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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阶段 | 42.06 | 第1年度(2021.8-2022.8) | 24.00 | 24.00 | 152.44 | 15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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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年度(2022.8-2023.8) | 10.00 | 10.7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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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年度(2023.8-2024.8) | 2.00 | 2.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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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年度(2024.8-2025.8) | 2.00 | 2.4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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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年度(2025.8-2026.8) | 2.00 | 2.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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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阶段 | 13.10 | 第6年度(2026.8-2027.8) | 2.00 | 2.6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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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年度(2027.8-2028.8) | 2.00 | 2.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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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年度(2028.8-2029.8) | 2.00 | 2.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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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年度(2029.8-2030.8) | 2.00 | 2.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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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年度(2030.8-2031.7) | 2.00 | 2.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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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阶段 | 89.42 | 第11年度(2031.7-2032.7) | 68.26 | 89.4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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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阶段 | 7.86 | 第12年度(2032.7-2033.7) | 3.00 | 3.9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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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年度(2033.7-2034.7) | 3.00 | 3.9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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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152.44 | - | 124.26 | 152.44 | 152.44 | 15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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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监管保障措施
1)加强对复垦后土地的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复垦方案。
2)按照方案确定的年度复垦方案逐地块落实,对土地复垦实行统一管理。
3)保护土地复垦单位的利益,调动土地复垦的积极性。
4)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要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不搞半截子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标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
5)同时对施工及设计单位组织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者的土地复垦自觉行动意识。同时应配备土地复垦专业人员,以解决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资金管理办法
完善土地复垦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复垦资金足额到位、安全有效。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建设单位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土地复垦工作顺利进行。土地复垦设施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就土地复垦投资概算调整情况、分年度投资安排、资金到位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写出总结。
d)技术保障措施
针对项目区内土地复垦的方法,经济、合理、可行、达到合理高效利用土地的标准。方案一经批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计划执行,并确保资金、人员、机械、技术服务到位,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复垦工程的规划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工程实施,并对其实行目标管理,确保规划设计目标的实现。
 
  
   | 投 资 估 算 | 测 算 依 据 | 估算依据: 1)《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2011];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1]; 5)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文件(云国土资[2016]35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6)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2016]; 7)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云南省补充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6]; 8)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 云南省补充编制规定》[2016]; 9)2021年8月《云南省禄丰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及项目区当地市场材料价格; 10)已建同类项目的投资资料。 费用构成: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费用由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组成。 | 
  
   | 费 用 构 成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费用(万元) | 
  
   | 1 | 工程施工费 | 94.66 | 
  
   | 2 | 设备购置费 | 0.00 | 
  
   | 3 | 其他费用 | 12.63 | 
  
   | 4 | 监测与管护费 | 7.10 | 
  
   | (1) | 监测费 | 1.36 | 
  
   | (2) | 管护费 | 5.74 | 
  
   | 5 | 预备费 | 34.62 | 
  
   | (1) | 基本预备费 | 6.44 | 
  
   | (2) | 价差预备费 | 28.18 | 
  
   | 6 | 风险金 | 3.43 | 
  
   | 7 | 静态总投资 | 124.26 | 
  
   | 8 | 动态投资 | 152.44 | 
 
 
第三部分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1)矿山为露天开采,矿山设计生产建设规模为90万t/年,属大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较重要区,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确定评估精度为一级,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一级,本次圈定评估区面积约0.696km2。
(2)评估区内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矿区工程地质类型属中等类型;矿区构造复杂程度属复杂类型;矿山为新建矿山。经野外实地调查,区内现状地质灾害表现为前期历史民采形成的1个人工边坡,现状未发生过大规模垮塌、滑坡,危害性中等;矿区位于红河水系绿汁江上游谷坡地带,地势总体北东高南西低,沟谷切割浅,为浅切割低中山侵蚀地貌。地面自然坡度20~35°,局部较陡,有石质陡坎分布。评估区地形复杂程度为复杂类型。
(3)现状已在矿区内形成1个历史采空区。在已有采空区临山侧形成1个人工边坡(BW1),现状条件下,稳定性稳定,局部发生松动堆积物易坍塌及危石滚落,直接危害采区的设施和工作人员等,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对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严重;
现状下采矿活动对评估区内含水层的影响较轻,对矿山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较轻;对水土环境污染影响较轻。
现状下采矿活动对区内的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严重;
现状下采矿活动已损毁土地0.8198hm2,现状矿山开采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
(4)西部采帮边坡属整体稳定斜坡,发生顺层滑坡及坍塌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中等-大,危害性中等-大;东部采帮边坡属较稳定斜坡,发生顺层滑坡及坍塌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大,危害性中等-大;矿山开拓道路开挖局部易形成小型边坡,沿坡面诱发小规模滑坡、崩塌或掉块的可能性小,对运输车辆及人员安全构成威胁,危险性及危害性小;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地势相对较平缓,发生大型崩塌滑坡的可能性较小,预测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边坡岩土体在重力作用及施工开挖破坏岩土体结构的影响下,局部地段可能产生小规模坍塌、滑坡,其发生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新建排土场,随着废石土的堆放量增多,在雨季雨水的冲刷下,会发生小规模的泥石流,危害下方植被,可能性中等,危害、危险性中等。
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前期历史民采形成的1个人工边坡(BW1),扩帮过程中该潜在不稳定边坡将逐渐消减,故加剧人工边坡(BW1)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危险性小。
BW1现状整体稳定,扩帮过程中该潜在不稳定边坡将逐渐消减,采矿活动遭受BW1危及下方工作人员及运输车辆的安全,其可能性小,危害性小,危险性小;BW2现状整体稳定,后期矿山生产,遭受BW2危及下方道路行人及办公室人员安全,其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遭受岩体风化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及危险性中等;矿山建设辅助设施场地位于冲沟一侧;矿山建设营运遭受C1冲沟危害的可能性小,危害、危险性小。
总体评估,矿山地质灾害对该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
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较严重;
预测对水土环境污染影响较轻;
预测采矿活动中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预测矿山开采占压和挖损损毁的土地面积总计13.8011hm2,土地类型主要为有林地,预测矿山开采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5)根据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及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加剧、诱发和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及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将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Ⅰ)和危险性小区(Ⅲ)共两级两区。
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结果,可将评估区综合划分为两级两区,即影响严重区(Ⅰ)和较轻区(Ⅲ)。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区(Ⅰ)
主要包括露天采场区、辅助设施区、道路区等用地范围,面积0.199km2,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区的29%。
西部采帮边坡属整体稳定斜坡,发生顺层滑坡及坍塌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中等-大,危害性中等-大;东部采帮边坡属较稳定斜坡,发生顺层滑坡及坍塌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大,危害性中等-大;矿山开拓道路开挖局部易形成小型边坡,沿坡面诱发小规模滑坡、崩塌或掉块的可能性小,对运输车辆及人员安全构成威胁,危险性及危害性小;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地势相对较平缓,发生大型崩塌滑坡的可能性较小,预测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边坡岩土体在重力作用及施工开挖破坏岩土体结构的影响下,局部地段可能产生小规模坍塌、滑坡,其发生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新建排土场,随着废石土的堆放量增多,在雨季雨水的冲刷下,会发生小规模的泥石流,危害下方植被,可能性中等,危害、危险性中等。
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前期历史民采形成的1个人工边坡(BW1),扩帮过程中该潜在不稳定边坡将逐渐消减,故加剧人工边坡(BW1)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危险性小。
BW1现状整体稳定,扩帮过程中该潜在不稳定边坡将逐渐消减,采矿活动遭受BW1危及下方工作人员及运输车辆的安全,其可能性小,危害性小,危险性小;BW2现状整体稳定,后期矿山生产,遭受BW2危及下方道路行人及办公室人员安全,其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遭受岩体风化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及危险性中等;矿山建设辅助设施场地位于冲沟一侧;矿山建设营运遭受C1冲沟危害的可能性小,危害、危险性小。
总体评估,矿山地质灾害对该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
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较严重;
预测对水土环境污染影响较轻;
预测采矿活动中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预测矿山开采占压和挖损损毁的土地面积总计13.8011hm2,土地类型主要为有林地,预测矿山开采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总体评估,矿山生产对该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区(Ⅲ)
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严重区(Ⅰ)以外的区域,面积0.497km2,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区的71%。
未来矿山建设和运营工程中,遭受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作用岩体风化危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小,危害性小;对区内含水层和区内水环境影响和破坏程度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现状影响和破坏程度轻;对土地资源影响和破坏程度轻。
总体评估,矿山生产对该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综上所述,矿山建设适宜性为差。
(6)本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编制年限为12.9年(2021年8月~2034年7月)。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结果和预测评估结果,将矿山保护与恢复治理划为两个级别两个区段,即重点防治区(A)、一般防治区(C)。
重点防治区(A):该区位于评估区中部,该区面积约0.199km2,约占评估区总面积的29%。所采用的防治措施主要为①工程措施(露天采场削坡及截排水、排土场下方拦渣坝);②监测措施和管理措施。
一般防治区(C):该区面积约0.497k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71%,位于评估区外围。矿山开采、生产活动几乎不会对该区地质环境造成影响,防治措施主要为①监测措施;②预防措施。
(7)矿山复垦区面积等同于土地损毁面积13.8011hm2。其中辅助设施中的高位水池、截洪沟、拦渣坝、已有矿山道路保留作为有利于复垦的措施保留,占地0.3720hm2。因此复垦责任范围内可复垦土地面积为13.4291hm2,土地复垦率为97.30%。根据“谁损毁,损复垦”的原则,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土地复垦区的土地复垦工作。本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年限为12.9年,适用年限为5年。
(8)本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费用约为77.55万元,全部为本方案新增投资;土地复垦动态投资总额为152.44万元,全部为新增投资。
二、建议
(1)建议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加强露采边坡的稳定性检测,及时进行相应的保护措施;
(2)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交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
(3)合理开发利用矿山资源,按照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的方针对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4)矿区林、灌、草地一旦遭到破坏,恢复缓慢、困难,水土流失一经启动,很难遏制,所以在建设及开采运营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经济建设与自然生态和谐发展;
(5)建议开采结束后对采场底部做专项土地复垦工作;
(6)建议业主在开采过程及开采后尽量按原地类型进行恢复;
(7)建议矿山对采场采帮加强监测,切实做好监测工作,根据监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监测数据,分别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包括地质条件数据库、地质灾害数据库和监测数据库等;
(8)做采坑水排放工作,严格按照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的有关规定,防止污染地下、地表水;
(9)发现地质环境异常应及时请相关单位、专家进行论证;
(10)加强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11)编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石场 | 
  
   |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 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 
  
   |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 
  
   | 项目用地面积(公顷) | 永久性建设用地 | 0公顷 | 
  
   | 损毁土地面积 | 13.8011公顷 | 
  
   | 生产规模(或投资规模) | 90万吨/年 | 
  
   | 服务年限(或建设期限) | 9.9年(2021年8月~2031年8月) | 
  
   |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 2021年8月6日,受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评审中心在楚雄组织专家对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的《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在审阅报告、听取介绍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禄丰市彩云镇白石塘石场位于禄丰市城240°方向,距禄丰市城平距约21km,隶属禄丰市彩云镇松石村委会。采矿权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1°54'28''-101°54'42'',北纬25°02'41''-25°02'55''。矿区面积0.0836km2;开采标高:1659-1504m。彩云至一平浪县乡公路从矿区东侧通过,距离禄丰市城运距约50km,有简易公路到达矿区, 交通运输较为便利。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 (一)该矿山为新建矿山,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属大型。评估区重要程度为较重要区;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类型;按一级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符合现行规定。 (二)本方案确定评估范围面积0.696km2,完成1:2000环境工程地质调查面积0.696km2,野外地质调查工作较翔实,能基本满足方案编制工作所需。方案编制工作程序合规,方案要件齐全。 (三)本方案对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现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现状和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进行了介绍,介绍较全面,可作为方案编制的基础。 (四)现状评估指出,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表现为已有采空区临山侧形成1个人工边坡(BW1),现状条件下,稳定性稳定,局部发生松动堆积物易坍塌及危石滚落,直接危害采区的设施和工作人员等,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中等,危害性中等。现状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较严重;现状矿山开采对含水层影响和破坏较轻;矿山现状开采与建设对区内的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严重;现状下采矿活动已损毁土地0.8198hm2,损毁土地类型主要为有林地、工业用地、农村道路,现状矿山开采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现状评估较客观,反映了现状特征。 (五)预测评估认为,西部采帮边坡属整体稳定斜坡,发生顺层滑坡及坍塌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中等-大,危害性中等-大;东部采帮边坡属较稳定斜坡,发生顺层滑坡及坍塌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大,危害性中等-大;矿山开拓道路开挖局部易形成小型边坡,沿坡面诱发小规模滑坡、崩塌或掉块的可能性小,对运输车辆及人员安全构成威胁,危险性及危害性小;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地势相对较平缓,发生大型崩塌滑坡的可能性较小,预测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边坡岩土体在重力作用及施工开挖破坏岩土体结构的影响下,局部地段可能产生小规模坍塌、滑坡,其发生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小,危害及危险性小;新建排土场,随着废石土的堆放量增多,在雨季雨水的冲刷下,会发生小规模的泥石流,危害下方植被,可能性中等,危害、危险性中等。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前期历史民采形成的1个人工边坡(BW1),扩帮过程中该潜在不稳定边坡将逐渐消减,故加剧人工边坡(BW1)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危险性小。BW1现状整体稳定,扩帮过程中该潜在不稳定边坡将逐渐消减,采矿活动遭受BW1危及下方工作人员及运输车辆的安全,其可能性小,危害性小,危险性小;BW2现状整体稳定,后期矿山生产,遭受BW2危及下方道路行人及办公室人员安全,其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遭受岩体风化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及危险性中等;矿山建设辅助设施场地位于冲沟一侧;矿山建设营运遭受C1冲沟危害的可能性小,危害、危险性小。整体矿山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严重;矿山开采对区内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程度总体为较轻;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严重;预测该区损毁土地面积总计13.8011hm2,损毁地类为有林地、其他林地、工业用地、农村道路。预测矿山开采与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预测评估可信。 (六)本方案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Ⅰ)及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Ⅲ),将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和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III)二个级别二个区段,分级分区基本合理;将评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和一般防治区(C)二个级别二个区段,分级分区基本合理;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2021年8月~2026年8月)。综合评估结论客观。 (七)本方案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包括工程措施和监测预警措施两部分,措施设计有一定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投资估算编制有据,计价计费基本合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年限内估算总投资为77.55万元。结果较合理。 三、土地复垦方案部分 (一)本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齐全;调查研究与数据计算方法正确,基本可信;提出的各项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复垦义务人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二)该项目损毁土地面积13.8011hm2,复垦责任范围面积13.8011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0.8198hm2,拟损毁土地面积12.9813hm2。土地复垦适用年限为5年(2021年8月~2026年8月)。 (三)原则同意报告书中关于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石场损毁土地的预测和分析。本项目属生产类项目。损毁土地方式主要有挖损、压占等,复垦责任范围内损毁土地面积13.8011hm2,损毁土地类型主要为有林地、其他林地、工业用地、农村道路,其中有林地面积合计损毁8.9373hm2,其他林地面积合计损毁3.3418hm2,工业用地面积合计损毁1.1900hm2,农村道路面积合计损毁0.3320hm2。 (四)基本同意本项目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基本可信。本项目规划复垦土地面积13.4291hm2,其中:有林地8.9480hm2、人工草地4.4811hm2,土地复垦率为97.30%。 (五)基本同意本报告书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1、预防控制措施:(1)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复垦区内,做好土壤和植被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要及时处理;(2)合理地布置工作面及开挖顺序,规范化施工,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损毁,在满足工程施工的基础上,尽量采取对土地损毁程度小的施工方法;(3)工程建设过程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引起滑坡、崩塌、泥石流水土流失,影响植物生长,破坏地面建筑物,对弃土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需做好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预报滑坡,减少滑坡可能造成的灾害。(4)在弃土区率先修建拦挡措施、排水措施等,防止坡体失稳、水土流失。 2、工程技术措施:(1)本项目建设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进行表层清理及平整,平整后进行表土回覆,覆土后进行植被恢复,播撒草籽等工作;(2)复垦监测措施:对整个项目复垦责任范围进行动态监测,同时对复垦过程的复垦措施、复垦效果等监测。 3、生物化学措施:对复垦林地区域选择适宜当地的树种,复垦后进行适时管理,包括浇水、施肥、除草、除虫等,同时淘汰劣质树种,提高苗木成活率。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七)基本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结果。确定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124.26万元,静态单位面积投资为6170元/亩;动态总投资152.44万元,动态单位面积投资为7569元/亩,复垦义务人为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复垦工作由复垦义务人组织施工队伍自行复垦。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用从建设生产成本中提取,加大土地复垦前期提取额度,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专家组强调事项 (一)矿山方面应加强评估区内采场边坡的监测,尤其是现有采空区边坡的监测,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二)如项目性质、生产规模、矿区范围或生产工艺、开采方式、开采矿种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申请延续、转让采矿权时“方案”时效性已过期的,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或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应及时报原审查单位审查并备案。 综上所述,该方案的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相关分析依据充分,结论基本准确,采取的预防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基本可行,复垦投资估(概)算测算结果基本准确,拟定的工作计划实施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评审,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 | 
 
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组名单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1 | 范 斌 |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 | 工程师 | 
  
   | 2 | 张云峰 |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 | 高级工程师 | 
  
   | 3 | 李启彪 |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 | 高级工程师 | 
  
   | 4 | 马福 |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 | 高级工程师 | 
  
   | 5 | 徐燕 |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 | 造价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