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禄丰市人民政府批准,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单价 (元/m2) |
起始总价(万元) |
增价幅度 (元/m2) |
土地出让履约金(万元)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1 |
2025-G-20号 |
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北延长线东侧、龙山大道南侧 |
3222.0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2.8 |
≤30% |
≥35% |
≤54m- |
1230.00 |
396.306 |
5.00元/㎡或5.00元的整倍数 |
80.00 |
报名时间 |
2025年8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17时00分止 |
拍卖时间 |
2025年8月26日9时00分 |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
(二)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选择“楚雄州”;
(三)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lf.gov.cn/zfxxgk/fdzdgknr/ggzypz/tdsyqcr.htm);
如有变化,将同时在以上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人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二)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预申请、书面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四)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8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17时00分止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免费下载本出让文件。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8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17时00分止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进行网上报名,交纳土地出让履约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后,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五楼财务室换取土地出让履约金正式收据,取得土地出让履约金正式收据后到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六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进行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
1.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的,须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CA数字证书,只需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2.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代理机构报名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4006727666
数字证书办理热线:4006727666
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五、履约金缴纳
账户名称: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禄丰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南小区分理处
开户银行账号:24303001040010953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转账或电汇的土地出让履约金应在2025年8月25日17时00分前转入以上土地出让履约金专用账户并经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确认通过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受理和确认竞买资格。
土地出让履约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只接受转账或电汇,交纳土地出让履约金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并在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到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五楼财务室换取土地出让履约金正式收据。
六、拍卖报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土地拍卖中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会定于2025年8月26日9时00分在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提前30分钟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做好拍卖竞价准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确认竞买资格需提供纸质材料),交易结果以网上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
(二)本次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三)本次出让的宗地如占用林地,所占林地范围由竞得人向林业部门申请核准,林地占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林地占用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四)竞得人交纳的土地出让履约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土地出让履约金在土地拍卖出让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五)网上拍卖限时竞价时长为每次5分钟,超过竞价时限无人报价,以网上最高报价成交。
(六)本次土地拍卖,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出让底价的,拍卖活动中止。
(七)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符合自有资金购地要求的证明材料。
(八)申请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或补充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禄丰市金山镇入城广场旁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丰市世纪大街与迤西路交叉口东北侧)
联系人及电话: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 0878-4122749
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股 0878-6019253
特别提示:1.由于CA数字证书需要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竞买申请人须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进行网上报名,在此期间未办理好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名的,一律不得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同时,如因竞买申请人没有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报名的,一切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竞买申请人须于2025年8月26日9时00分前自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等待竞价,因自身原因未提前登录调试的,在竞价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