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24年第一季度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已于3月20日结束,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马金梅等16人鉴定结论在我市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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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楚雄州禄丰市2024年第1季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