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政策。按照中央“四个不脱”的政策要求,实现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达100%、推荐就业达100%、实现就业目标达80%、实现宣传引导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100%、实现外出务工奖补的脱贫劳动力100%底数清、情况明。截至7月底,共兑现226人13.9万元。二是落实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对全市自主创业的脱贫劳动者实现100%建立个人管理台账,对有规模、经营状况好的优先给予“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支持,并落实每户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截至7月底,共发放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9人。三是落实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市内建立扶贫车间吸纳5名以上脱贫劳动力就业达3个月以上的企业,每吸纳一名脱贫劳动力按每一名工资总额的15%给予扶贫车间吸纳就业补贴。四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政策。对高校毕业自主创业补贴政策宣传落实做到100%,给予9名实现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27万元。五是落实失业补助金政策。对2021年1月1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参保人员及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农民工给予发放失业保险金。截至7月底,共办理18人,发放失业保险补助金6.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