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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日期:2022年12月19日   作者:   来源:仁兴镇    点击:[]

一、政策依据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禄人社发[2020]6号)(云人社通[2020]45

二、执行政策内容: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经人社部门认定,用于安置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安置对象为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机关事业单位,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及提供的材料: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1、填写《楚雄州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楚雄州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名册;3;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承诺书;4、楚雄州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反馈意见表;5、临时工资发放表1份;6、禄丰市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认定表1份;7、劳动用工情况变化登记花名册(新签/续订)1份;8、身份证1份;9、失业证1份;10、低保证/残疾证/零就业家庭认定表/连续失业一年以上证明1份;11、社会保险缴费明细;12、社会保险缴费凭据(PS: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原件,个人部分复印件。工伤生育单位部分复印件加盖公章。)13、楚雄州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申报情况统计表原件1份。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齐资料后即时办理

五、办理方式:采取窗口办理,现时办结。

六、办理地点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七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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