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缴费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城乡居民:
2023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缴费已经开始。参保对象为:土官镇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长期在土官镇辖区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各学校学生、幼儿园在园儿童(不限户籍)。筹资标准为:正常人群每人每年缴费350元,特殊家庭按资助文件政策缴费(参见下一页“特殊人员资助参保标准”)。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病有所医、减轻家庭的医疗经济负担,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按市政府要求,请务必在2022年12月25日前参保缴费。
缴费方式:
1.线上自助缴费。使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农信手机APP、农业银行手机APP、政府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网络方式进行缴费。
其中,关注税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注册账号→登录→“社保缴纳”即可办理,无需下载安装APP。为本人缴费,则继续点击“自主缴费”,代他人缴费则点击“代他人缴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后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缴费。
2.现场缴费。缴费人可以到农信社、农业银行网点和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局窗口由工作人员辅导办理缴费。
3.在缴费过程中遇到查无信息或缴费不成功的问题,自行缴费有困难的,可联系社区或土官镇社保中心辅导解决,并完成缴费。
土官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2日
居民医保小常识
一、特殊人员资助参保标准
1.已参保的特困供养人员不需缴费,医疗救助按350元全额予资助。
2.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等特定困难人员缴费230元,按120元予以资助;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230元,按120元予以资助;
4.已脱贫人口个人缴费215元,按135元予以资助;脱贫不稳定人员、突发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个人缴费170元,按180元予以资助。
5.按缴费时的人员身份对应标准缴费后,后期人员身份又发生变动的,已缴费用不退、不补。
6.新生儿、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不受当年集中缴费时间的限定。
二、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后,按相关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保障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可报销50%,高血压、糖尿病享受特殊门诊待遇,享受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现目前禄丰市乡镇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报销金额不封顶)。
2.住院待遇:在统筹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可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5%。在统筹区域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可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50%。个人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4万元。
3.大病待遇: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段按60%、65%、70%、75%比例给予报销,个人年度累计最高可保销15万元。列入楚雄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险基金支付不封顶。
4.生育待遇:顺产包干标准为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1800元,剖官产包干标准一级医疗机构2100、二级医疗机构2700,个人不支付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顺产最高可报销2400元、剖官产最高可报销3400元。
三、居民医保缴费为什么每年都在涨?
居民医保从建立之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模式,并进行年度动态调整。2022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保障2023年度),居民医保人居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居民医保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筹资标准合理调整主要用于提高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参保群众待遇水平:一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二是待遇保障向门诊延伸和扩展,三是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四是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稳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