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扩围相关政策宣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要求,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了2021年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现将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请禄丰市辖区内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经济组织;参加失业保险目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认真对照企业及个人自身情况,按时限要求积极申报领取相关待遇。
一、继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
(一)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不给予稳岗返还。
2.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3.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缴费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
裁员率=2020年度失业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平均参保缴费人数
2020年平均参保缴费人数为:2020年1月至12月参保缴费人数之和除以12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6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
(三)返还资金用途
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二、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一)申领条件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每月发放600元;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发放300元。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每月发放300元。
(二)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保险停保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仍未就业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
已享受过2020年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的失业人员不再享受2021年扩围政策。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或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或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四)发放方式
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符合2021年1月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领取的,可一次性补发。符合本通知印发后领取的,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发放到2022年6月,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最长可以发放到2022年3月。
三、申领时限及方式
(一)申领时限
上述两项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申领方式
1.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免申即享”。
2.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可以现场到禄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西端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申领;也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jyj.yn.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请相关待遇。
联系电话:0878-4122329
禄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