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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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31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综合利用30万吨/年工业固体废弃物建设项目 |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一平浪镇抗八井社区 |
禄丰利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中水生态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一平浪镇抗八井社区,占地面积41985平方米,新建年综合利用30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6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18万元)。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固废。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固废;生产噪声。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场地平整、土方开挖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或者密闭式运输、限速措施;建筑材料堆放扬尘采取土工布覆盖,洒水保湿。(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机械设备冲洗、混凝土养护及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运输车辆经过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时限速、禁鸣、慢行等措施。(4)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中的钢板、木材等废料分类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弃渣(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统一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弃渣场堆放。 运营期: (1)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尾渣前处理破碎车间粉尘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外排,破碎机采取半封闭+开口面设置喷淋措施,破碎物料上料粉尘采取上料斗进行三面封闭+雾炮机喷雾后外排;制砖车间物料上料粉尘采取上料斗进行三面封闭+雾炮机喷雾措施,原料堆放库物料装卸、堆存粉尘采取三面封闭+彩钢瓦顶棚+开口面喷淋措施;水泥筒仓添加水泥粉尘采取筒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物料输送带采用半封闭+喷淋设施;混合搅拌粉尘采取湿式密闭式搅拌机;车辆运输粉尘采取篷布覆盖,洒水降尘措施。(2)废水防治措施:尾渣前处理阶段的洗选废水经压滤机压滤,收集于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不外排。(3)运营期采取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4)营运期收尘(破碎机布袋收尘器收尘、水泥仓顶除尘器收尘)、不合格透水砖、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废过滤袋由厂家定期更换直接回收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回用于项目区菜地施肥;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处置率到100%。(5)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