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5年3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禄丰利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综合利用30万吨/年工业固体废弃物建设项目)

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31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综合利用30万吨/年工业固体废弃物建设项目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一平浪镇抗八井社区

 

禄丰利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中水生态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一平浪镇抗八井社区,占地面积41985平方米,新建年综合利用30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6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18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固废。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固废;生产噪声。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场地平整、土方开挖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或者密闭式运输、限速措施;建筑材料堆放扬尘采取土工布覆盖,洒水保湿。(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机械设备冲洗、混凝土养护及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运输车辆经过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时限速、禁鸣、慢行等措施。(4)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中的钢板、木材等废料分类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弃渣(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统一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弃渣场堆放。

运营期

(1)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尾渣前处理破碎车间粉尘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外排,破碎机采取半封闭+开口面设置喷淋措施,破碎物料上料粉尘采取上料斗进行三面封闭+雾炮机喷雾后外排;制砖车间物料上料粉尘采取上料斗进行三面封闭+雾炮机喷雾措施,原料堆放库物料装卸、堆存粉尘采取三面封闭+彩钢瓦顶棚+开口面喷淋措施;水泥筒仓添加水泥粉尘采取筒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物料输送带采用半封闭+喷淋设施;混合搅拌粉尘采取湿式密闭式搅拌机;车辆运输粉尘采取篷布覆盖,洒水降尘措施。(2)废水防治措施:尾渣前处理阶段的洗选废水经压滤机压滤,收集于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不外排。(3)运营期采取隔声、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4)营运期收(破碎机布袋收尘器收尘、水泥仓顶除尘器收尘)、不合格透水砖、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废过滤袋由厂家定期更换直接回收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回用于项目区菜地施肥;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处置率到100%。(5)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禄丰利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综合利用30万吨/年工业固体废弃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禄环许准〔2025〕7号)
下一条:云南矿胜工贸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6万吨铁矿石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