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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云南冠林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m³环保型多层胶合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云南冠林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m³环保型多层胶合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雄州禄丰市土官镇

 

云南冠林木业有限公司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州禄丰市土官镇,租赁原土官水泥厂东北区域5#6#厂房(占地面积3551m2),新建1条年生产1环保型多层胶合板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总投资148万元(环保投资27.75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固废。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厂房改造、办公区、锅炉房等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辅助设施建设所需的物料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堆存,物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扬尘采用密闭式运输或者篷布遮盖措施。(2)施工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平整、设备安装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设备维护保养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用于厂区平整和绿化覆土,不外排;施工中产生的废包装、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土官镇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运营期

(1)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涂胶、热压、裁边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烟囱排放,外排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2)废水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锅炉废水(软化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冷却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限值后,暂存于一个15m3暂存池,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道路降尘,不外排。(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4)营运期固废处置措施: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废边角料、按木皮经收集后,作为生物质燃料供给锅炉使用;除尘器收尘、锅炉灰渣收集后外售给周边农户作为农肥使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环保胶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处置率到100%。(5)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云南优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球类体育用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禄环许准〔2024〕21号)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年产500万个球类体育用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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