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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罗海营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罗海营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雄州禄丰市碧城镇西山村和西河村附近的坡地上

 

云南绿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西山村和西河村附近的坡上,新建光伏发电站规模为35MW,配套建设135kv的开关站(开关站内设置综合楼及附属用房,12台箱式变压器),年发电量5600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环保投资106.4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固废。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剥离表土扬尘、开挖土石方扬尘、运输车辆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速运输;表土临时堆存扬尘采用篷布遮盖等有效措施。(2)施工废水:施工期间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剥离表土用于植被恢复覆土;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当地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在项目区内暂存,施工完成后委托厂家回收。

运营期

(1)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化粪池异味采用地埋式建设,项目区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避免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2)废水防治措施:营运期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回用于电池板下植被浇灌用水;开关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站区绿化浇灌,不外排。(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使用符合标准的噪声设备(开关站内的电气设备、光伏板区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定期维护保养。(4)营运期固废处置措施:废光伏板、废逆变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开关站一般固废暂存间,由设备生产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分类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固废处置率达到100%。(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破坏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外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理场地,及时清除施工废料,对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罗海营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禄环许准〔202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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