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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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禄丰市龙城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管材生产加工项目 |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禄丰产业园区土官片区 |
禄丰市龙城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楚雄驰恒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土官片区,占地面积11396.26m2,租用禄丰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和办公室,新建年产7000吨高性能聚乙烯管材建设四条生产线,其中:一条DN200-400型号的波纹管生产线、一条DN200型号的波纹管生产线、一条PE20-110的生产线、一条PE160-300的生产线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总投资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垃圾。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采取(冷却水循环池建设、设备安装及环保设备安装)洒水降尘;粉、(粒)状物料堆存扬尘采取遮盖;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等措施。(2)施工期废水:施工人员入厕废水及洗手污水,经收集后依托原有化粪池存储,不外排。(3)施工噪声: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开挖冷却水循环池产生的弃土石方全部回用于厂区内绿化覆土,不外排;包装废弃物经收集后,出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混料粉尘、上料粉尘采用密闭式混料机机及密闭式管道负压进料,挤出废气采取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2)废水防治措施:营运期管材冷却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冷却水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噪声设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基座安装减震垫、引风机安装消声器,厂房隔声降噪措施。(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管材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废弃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单位;上料机上过滤器收尘经定期清理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分类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处置率到100%;危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5)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做到清洁生产;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投入式生产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技术规范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