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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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年产5万吨废矿渣废石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
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一平浪镇者家村 |
禄丰市绿珺工贸有限公司 |
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一平浪镇者家村,租用禄丰县佳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建设年产5万吨废矿渣废石综合回收利用加工生产线一条。项目属于新建(污染影响类),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6万元)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垃圾。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车辆运输废气采取限速、限载、车辆维护和封闭式运输等措施,物料堆存于厂房内,装修废气选用环保材料和通风措施。(2)施工期废水: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洗污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3)施工噪声:合理布局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废包装材料和废弃施工材料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运营期: 废气防治措施:营运期煤矸石破碎、筛分粉尘采用湿法工艺,破碎筛分设备上方设置喷淋装置;原料及产品装卸、堆放产生的粉尘采取半封闭式堆棚(精煤堆棚、中煤堆棚、铁矿石堆棚及煤泥),堆棚内顶部设置喷淋装置;场地内设置雾炮喷淋设施;运输粉尘采取运输车辆篷布遮盖、道路设置自动喷淋洒水设施。(2)废水防治措施:煤泥、精煤和中煤压滤废水、洗煤作业区地面冲洗、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初期雨水收集至三级雨水收集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3)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煤泥经脱水后出售制砖厂使用;设备维修废机油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5)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