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禄丰县永兴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气燃烧处理技改项目)

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禄丰县永兴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气燃烧处理技改项目

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官洼村委会乌龟山

 

禄丰县永兴纸业有限公司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禄丰市金山镇官洼村委会乌龟山,禄丰县永兴纸业有限公司已有用地范围内,占地面积200平方米,新建3 X 500KVA沼气发电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3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垃圾。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期施工扬尘集中于厂房内,经洒水、厂房拦挡沉降措施。(2)施工期废水: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依托厂区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3)施工噪声:合理布局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安装固废(废管子、废钢材、废零件等)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运营期:

废气防治措施:营运期内燃发电机燃烧废气(氮氧化物)采用引风机+ SCR脱硝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2)废水防治措施:发电机冷却废水(采用软化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水膜脱硫循环水池作为补水,不外排。(3)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垫;发电机置于单独房间等措施。(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设备维修废机油、脱销废催化剂等属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沼气脱硫废渣由供货厂家带走回收利用。(5)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禄丰鸿康阳光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禄环审〔2023〕37号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禄丰县永兴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气燃烧处理技改项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