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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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禄丰鸿康阳光医院 扩建项目 |
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杨家庄社区原禄丰鸿康阳光医院内 |
禄丰鸿康阳光医院有限公司 |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禄丰市金山镇杨家庄社区原禄丰鸿康阳光医院内,禄丰鸿康阳光医院原名为禄丰阳光医院,禄丰阳光医院于2021年6月23日已通过审批(禄环审﹝2021﹞21号),项目占地面积11218.42m2,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建筑面积,在原有建筑内部增加199张床位;新增污水处理站1座,扩建完成后,全院床位到299张。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万元)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垃圾。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场地围挡、道路清扫、洒水降尘。(2)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道路浇洒。(3)施工噪声: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4)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垃圾堆放点堆放。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全封闭方式,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在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处投放除臭剂等措施。(2)废水防治措施:堂食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与医疗废水进入调节池,最终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墙体隔声、定期维护和保养等措施。(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医护人员、住院病人及其他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采用专用的包装袋和容器收集后暂存于院区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云南宏羽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清掏、脱水后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5)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