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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禄丰万平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厂技改搬迁项目)

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禄丰万平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厂技改搬迁项目

禄丰市一平浪镇干海资社区

禄丰万平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厂

楚雄驰恒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禄丰市一平浪镇干海资社区,占地面积11570平方米,新建禄丰万平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厂免烧砖生产线及其供辅设施。项目总投资19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0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噪声;施工垃圾。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期施工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减缓行驶措施;建筑材料堆场扬尘采取篷布遮盖措施2)施工期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清洁污水、施工工具清洗废水、养护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施工场地内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合理布局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4)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营运期原辅料堆放、卸料采取封闭式库内进行,并在原辅料库顶安装喷淋降尘措施;水泥储存粉尘采取储存于仓筒,仓顶安装袋式除尘器;渣料投料口采取四周封闭式设置,投料口区域外粉尘采取雾炮机降尘措施后无组织外排;场内道路扬尘采取地面硬化、清洁措施;成品堆场采用碎石铺垫措施。(2)废水防治措施: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沉淀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噪声设备设置于厂房内,并安装减震底座、隔声罩等措施。(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不合格砖坯收集后直接返回搅拌机重新再利用,不外排;废砖头经收集后用于成品堆场区铺垫或给其他砖厂作为原料使用;废机油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6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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