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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3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禄丰紫成经贸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钢渣及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7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年处理15万吨钢渣及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禄丰市金山镇宋家坡一组大破箐

禄丰紫成经贸有限公司

贵州士兰微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禄丰市金山镇宋家坡一组大破箐,占地面积10773平方米,总投资21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5万元),新建1条年处理15万吨钢渣生产线及配套相应辅助设施。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含尘物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或密闭;堆场粉尘采取蓬布遮盖。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4)施工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原料仓粉尘、成品仓粉尘采取三面围挡+加装软帘措施;皮带输送粉尘采取封闭式输送;车辆运输送粉尘采取洒水降尘;项目区外排颗粒物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破碎磁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外排2)水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前述分析,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3)噪声措施产噪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封闭于室内、安装减震设施等措施4)固废处理措施:除尘器收集粉尘返回生产系统;机械维修、保养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3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禄丰紫成经贸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钢渣及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禄环审〔2023〕12号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3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禄丰紫成经贸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钢渣及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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