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禄丰广通康华医院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
禄丰市广通镇明新路 |
禄丰广通康华医院 |
云南浑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广通镇明新路,属医院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筑面积约3126m2,扩建病房、诊室、化验室、心电室、超声室、X光室、验光配镜室、口腔科、食堂及其他配套设施,总投资27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7万元)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关闭施工房间门窗、施工物料进行覆盖或室内堆放,装修产生的涂料、油漆异味选用环保水性涂料等措施进行有效控制。(2)施工期废水: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南面原有的公厕,生活污水不外排。(3)施工噪声:施工期合理布置噪声源和安排施工时间。(4)施工期固废:施工期开挖的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不外排;装修废弃材料进行分类集中收集,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外售废品收购商;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处置。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营运期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池体加盖;污水处理站设置于封闭设施内,定期对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周围异味喷洒除臭剂及消毒处理。 (2)废水防治措施:运营期检验科废水(酸性废水)经专门的收集设施收集,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再与医院的其它医疗废水(门诊、住院部生活、洗衣及办公等废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一并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全部排入自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生产设备(水泵、发电机)噪声采取单独设置于封闭房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基础减震,建筑物隔档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隔油池油污、食堂泔水经分类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感染性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废)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要求,采用专用容器严格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项目设置的医疗危险废物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如收集时需要预处理的危险废物,先处理后再暂存。 (5)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