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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8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云南华电楚雄禄丰老延家45MW​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

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云南华电楚雄禄丰老延家45MW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

禄丰市黑井镇(街道)附近

华电(禄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406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53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1.65hm2新建45MW光伏发电+农业+林业复合利用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及时洒水抑尘;建筑材料(土方、石子、砂子)堆放扬尘、需回填的土方及砂石等扬尘采取定期洒水或网布遮盖抑尘;灰渣、水泥易起尘原料运输时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2)施工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开挖泥浆水、浇注砼后的冲洗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4)施工期剥离表土用于植被恢复覆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处置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前述分析,无废气产生;(2)水防治措施:电池板清洗废水回用于电池板下植被浇灌用水3)噪声措施:使用符合标准的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4)固废处理措施:废弃太阳能电池板由原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废变压油及废弃电抗器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废管理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管理,依托矣得乐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发生转移时,须按要求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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