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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8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禄丰汇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日期:2023年08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禄丰汇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

禄丰市一平浪镇胜利山原盐矿碱厂内

禄丰汇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红河州建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4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7亩,新建年产20万立方米环保型180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的配套设施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砂、石料粒(粉)物料堆放于厂棚内并进行蓬布遮盖,车辆密闭运输、车身整洁、限速等措施2)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增设临时屏障,运输车辆减速、禁鸣等措施;(4)废弃土石方清运至当地合法弃土场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合理堆存,能回收的回收利用或外售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堆弃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粉料仓粉尘采取仓顶设置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作为原料使用;破碎粉尘采取密闭式车间+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15m高排气筒外排;搅拌粉尘采取搅拌楼密闭+脉冲除尘器收集后达标排放;物料装卸粉尘、运输、传送粉尘采取生产厂房封闭,车间出入口安装软帘封闭、硬化地坪、骨料传送带加设顶棚,料仓顶部、皮带输送机顶部安装喷淋洒水设施,料仓旁配备喷雾炮;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厂区道路、场地硬化,道路两侧、生产场区安装喷淋旋转洒水设施、限值车速等措施后外排;柴油发动机废气采取独立设置机房,发电机配备废气过滤棉2)水防治措施:混凝土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设备冲洗废水、搅拌作业区地面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收集,排入砂石分离系统+沉淀砂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3)噪声措施: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高噪声设备设置于专用机房;运输车辆限速、警鸣,并设标识牌4)固废处理措施:生产固废(除尘器收尘灰、沉砂池沉渣、实验混凝土废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统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机械维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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