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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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 |
广通镇广和妥安乡 |
禄丰市水务局 |
楚雄有色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禄丰市广通镇广和妥安乡,项目上游治理起点为广通镇的大荒地村,终点为蚕豆田村;下游治理起点为妥安乡罗么苴村,终点为麦石罗村,上、下河段相8.35km。总投资10028.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砂石料、水泥等原材料堆放区域采用篷布遮盖,临时堆场采用防尘网、围挡措施;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出入车辆清洗、运输道路清洁、车辆限速、限载和维护保养等措施。(2)施工期废水:混凝土搅拌机冲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施工区基坑排水、雨天地表径流等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清障淤泥干化场周围设截排水沟,截排水沟低处设置淋滤废水收集池收集淋滤废水;(3)施工噪声:内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产噪设备基础减震、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及养护等措施。(4)施工期固废:开挖的废弃土石方就地平衡,不外排;剥离表土堆存于施工生产区内、清障淤泥集中堆存于淤泥干化场,分别用于后期河道绿化覆土和复垦土地使用;清障固废(作物秸秆、耕作清除的杂草等杂物)集中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包括围堰拆除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清运至相关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5)加强生态保护:施工期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优化场区布置,不得超计划占用植被;加强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地生态恢复工作。 运营期: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强施工期风险管控,保护水环境和土壤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