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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10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高钙渣综合利用技改建设项目)

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高钙渣综合利用技改建设项目

禄丰市仁兴镇银沙村委会大扁山

禄丰利德金属化冶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禄丰市仁兴镇银沙村委会大扁山,依托原厂(禄丰利德金属化冶有限责任公司)用地,占地面积66667m2,技改建设日处理300吨高钙铁矿渣综合利用生产线一条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2.1万元)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物料堆放依托现原有厂房堆存;含尘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控制车辆限速、限载及维护保养等措施2)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洁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项目内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4)施工固废:场地平整、基础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用于施工场地平整回填;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用于场地平整回填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破碎除铁废气采取厂房封闭;筛分车间、破碎车间密闭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外排;酸浸、配酸废气采取酸浸槽和配酸槽封闭设置,经硫酸雾收集孔收集进入喷淋净化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MVR废气经收集进入MVR废气喷淋净化塔吸收,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2)水防治措施:尾渣中转库渗滤水、萃取底层废液、蒸汽冷凝水、软水站废水、实验室废水、MVR废气喷淋净化塔排水、机修等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沉钒废水经MVR处理后和蒸汽冷凝水一同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硫酸雾喷淋净化塔废水循环利用3)噪声措施:噪声设备安置于厂区内、合理布局、安装减震片、消声器、定期维护和保养、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降噪4)固废处理措施:废布袋、废RO膜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堆存点,定时委托一般固废处理单位清运处理;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尾渣场内收集、暂存按照危废进行管理,符合要求后最终外售水泥厂作为原料;废机油经收集后,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6)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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