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7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富源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 |
禄丰市广通镇甸尾社区 |
禄丰富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深圳务发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建设项目总投资2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8万元),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新建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相关的配套设施项目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粉尘(化粪池开挖产生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2)施工废水:根据报告表前述分析,施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3)施工噪声:选用高效底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合理布局厂区运输路线、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4)施工固废:根据报告表前述分析,施工期无施工固废产生。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粉料仓扬尘(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及卸料粉尘)、混凝土生产线搅拌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砂石料进料仓堆棚粉尘采取封闭式堆棚、棚内顶部设置喷淋装置措施后外排;场内运输扬尘采取道路硬化、喷淋洒水,封闭式运输等有效措施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外排无组织废气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浓度限值。(2)水防治措施: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商品砼作业区地面冲洗等废水经砂石分离池+砂石分离机处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用水,不外排。(3)噪声措施:项目内合理布置噪声设备、施工时间,选用高效底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等措施。(4)固废处理措施:实验室固废运至砂石料加工厂破碎后作为砂石料,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的砂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三级沉淀池沉渣等固废经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利用,不外排;机械维修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