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7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云南美乐陶瓷有限公司建筑陶瓷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
禄丰市土官镇海田社区(禄丰工业园区土官片区内) |
云南美乐陶瓷有限公司 |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及内容:禄丰市土官镇海田社区(禄丰工业园区土官片区内),在云南美乐陶瓷有限公司现有的原料堆场内扩建1套干发制料系统,占地面积200平方米的生产车间1间。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场地、厂区运输道路定时洒水降尘;装运物料的运输车辆加盖蓬布或密闭,严格规范车辆运输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堆场堆放粉状物料加盖蓬布措施。(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3)施工噪声:合理布置噪声源和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4)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堆放。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磨粉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30m烟囱处理后,达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及修改单中排放标准限值;投料粉尘采取封闭干法制料车间阻隔沉降后外排。(2)水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前述分析,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3)噪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安装减震基础,加强保养和维护;(4)固废处理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线制造粉料,不外排;设备维修废机油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