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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3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日期:2023年03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7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禄丰市恐龙山镇长田村委会沙矣旧村

禄丰合荣混凝土有限公司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禄丰市金山镇宋家坡一组大破箐,占地面积10773平方米,总投资21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5万元),新建1条年处理15万吨钢渣生产线及配套相应辅助设施。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施工现场外围进行围幕遮挡、洒水降尘,含尘物料堆放进行蓬布遮盖、或室内堆放,车辆密闭运输、工地驶出车辆进行冲洗等措施外排。(2)施工废水: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工具清洗和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高效底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封闭搅拌楼,运输车辆减速、禁鸣等措施。4)施工期固废废弃土石方全部回用于场地平整及绿化覆土,不外排;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或外售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的及时清理和搬运至规定的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堆弃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砂石料堆放扬尘采取三面封闭大棚,并设置喷淋设施、炮雾机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搅拌楼设置于封闭车间内,搅拌粉尘设置脉冲除尘器、物料混合输送粉尘(水泥、粉煤灰、矿粉的等输送,计量、投料)采取对车间进行封闭并设置喷淋洒水措施后外排;筒仓粉尘采取集气罩并配套布袋除尘器措施后外排;车辆运输扬尘采取车轮冲洗、道路洒水抑尘,场内道路硬化并清扫保洁等措施后外排2水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水经收集后用于拌和区生产用水和设备冲洗用水;混凝土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搅拌设备冲洗废水、搅拌区域冲洗等废水经收集进入四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噪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并设置于室内;4)固废处理措施:布袋除尘灰、罐车残留废料、搅拌主机残留废料、废水沉淀池底部砂石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实验室废混凝土收集后用于周边道路铺垫;机械维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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