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7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年产9.8万吨数控机床铸件自动化智能生产线项目 |
禄丰市产业园区(碧城区块)内 |
云南锦润数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及内容:禄丰市产业园区(碧城区块)内,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扩建年产9.8万吨数控机床铸件自动化智能生产线一条及配套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采取洒水降尘、限速、限载、及时清扫、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设备保养维护等措施。(2)施工废水:根据报告表前述分析,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3)施工噪声:内合理布置噪声源和安排施工时间,产噪较大的设备安排在白天使用,并进行隔声减震处理。(4)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主要是设备包装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中频炉依托原有,仅仅增加生产时间,熔炼烟尘采取旋风+水膜处理后经15m高烟冲外排;旧砂再生系统废气和抛丸机产生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烟冲外排;浇注粉尘采取车间封闭式厂房+移动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2)污水防治措施:中频炉冷却水、除尘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公司原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噪声措施:噪声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局、安装减震垫片、消声器等措施;(4)固废处理措施:中频炉除尘灰、中频炉除尘污泥、浇注除尘灰、旧砂再生系统除尘灰、抛丸系统除尘灰、中频炉炉渣、旧砂再生系统的废渣经收集后外售给禄丰龙达创新建材有限公司制砖;铸件次品收集后定期返回用作熔炼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公司已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