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7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禄丰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
禄丰市一平浪镇一平浪煤矿抗八井 |
禄丰侨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及内容:禄丰市一平浪镇一平浪煤矿抗八井,总投资1836.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万元),禄丰侨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禄丰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月19日获得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审批,批复文号禄环审〔2021〕1号,因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情形,现重新报批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根据报告表所述,项目属于不办手续,施工期已结束,经环评现场走访调查,施工期未收到关于本项目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环境的投诉。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无害化处理全过程密闭措施的废气和异味通过负压管道集中收集至废气处理系统采用“冷凝器+酸、碱系统+活性炭装置吸附+UV光催化装置”组合工艺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生物锅炉产生的SO2和NOX采用“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工艺,达到(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排放浓度限值,经30米烟囱外排。(2)污水防治措施:车辆冲洗水、设备、地面清洗水、酸、碱喷淋塔排水、化制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锅炉排水、锅炉废气水膜除尘废水)经污水管道单独收集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三级隔油池+调节+气浮+氧厌+二级A/O+MBR+碳滤+消毒/清水”工艺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水膜除尘及冷却塔补水以及厂区绿化,不外排;(3)噪声措施: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时间;(4)固废处理措施:除尘器收尘、水膜除尘循环沉淀的泥灰、锅炉灰渣、水膜除尘废水循环沉淀池污泥、污水处理站—隔油池油渣为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清理后外售给农户作为还田肥料使用;锅炉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酯,定期更换后由供货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废弃沾油抹布、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