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19297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 编:651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禄丰罗川荒田箐石料加工厂技改建设项目 |
禄丰市彩云镇竹溪村委会安乐村荒田箐 |
禄丰县罗川竹溪荒田箐采石场 |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及内容:禄丰市彩云镇竹溪村委会安乐村荒田箐,在原厂内进行技术改造,总投资24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6万元),属技术改造项目 |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采取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2)施工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工具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4)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用于项目区开拓道路铺垫;废弃土石方用于项目区道路及原有采空区回填。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采场粉尘(开采扬尘、露天采区风力扬尘、爆破废气、运输扬尘)采取雾炮机洒水降尘;矿石给料口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皮带运输粉尘、成品堆场扬尘采取三面围挡+喷淋洒水+雾炮机等措施。(2)污水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所述分析,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3)噪声措施:噪设备(挖掘机、凿岩机、破碎机、振动筛、自卸汽车)设置减振基础;加强车辆进出管理,限速禁鸣等措施。(4)固废处理措施:原料开采表土、废石堆存于排土场,用于后期植物措施覆土和原采空区回填;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堆放于排土场,用于项目后期采坑回填;设备检修、维修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