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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9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禄丰公路分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建设项目)

日期:2023年09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080219 传真:0878-6080219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7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编:651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禄丰公路分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

禄丰市金山镇董户村117号

禄丰公路分局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禄丰市金山镇董户村117号,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8万元),占地面积46667.13平方米,生产沥青混凝土,用于禄丰公路分局担负的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及应急抢险的原料建设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施工垃圾、施工废水。

运营期: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产噪声;生产固废。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原料入仓库堆存,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出入车辆清洗等措施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产生的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4)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施工中产生的废包装,经厂区已配套垃圾桶收集,委托金山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废气防治措施:拌合楼废气(骨料烘干粉尘、筛分粉尘、烘干筒燃烧废气、搅拌废气和卸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阻燃过滤棉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沥青储罐加热和保温工序燃生物质废气采取水膜脱硫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筒外排骨料堆存粉尘采取三面封闭的骨料仓库进行阻隔沉降,并设置喷淋降尘;冷料斗投料粉尘采取三面封闭的冷料斗进行阻隔沉降和喷雾炮喷雾抑尘;矿粉筒仓呼吸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外排;厂区运输道路扬尘采用沥青混凝土硬化,配套洒水车洒水降尘2)水防治措施:脱硫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于水膜脱硫除尘系统,不外排3)噪声措施: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定期维护和保养、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降噪,厂区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4)固废处理措施:不合格骨料、拌合楼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矿粉筒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和燃生物质灰渣等固废,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池泥沙定期清掏用作厂区绿化覆土;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阻燃过滤棉、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9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禄丰公路分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禄环审〔2023]28号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3年9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禄丰公路分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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