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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绿汁江禄丰市重点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环许准〔2026〕57号)

日期:2026年03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7日我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8-6080353  通讯地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世纪大街 邮编:651299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出文日期

1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准

2026〕57

2026年3月27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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