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云南云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环许准〔2026〕29号)

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6日我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8-6019297 通讯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31号环保窗口(地 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宿大街与世纪大街交叉口) 邮编:651299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出文日期

1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准

2026〕29

2026年2月6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626


上一条:云南鑫晟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煤焦油改建(原料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2026年2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高纯稀贵金属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