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水平,贯彻执行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按照《禄丰市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对全市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经现场监督,对照评分标准评定,我市公共场所基本达到卫生要求。截 止2024年9月共对全市971户公共场所进行了量化分级评分,其中A级单位5户,占比0.51%;B级单位88户,占比9.06%;现予以公示。
希望取得A级的单位,继续巩固,保持优秀的卫生水平;B级单位继续努力,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禄丰市2024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等级(A级B级)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