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水平,贯彻执行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按照《禄丰市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我局对全市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经现场监督,对照评分标准评定,我市公共场所基本达到卫生要求。截 止2023年12月共对全市991户公共场所进行了量化分级评分,其中A级单位1户,占比0.1%;B级单位38户,占比3.8%;C级单位950户,96.1%,现予以公示。
希望取得A级的单位,继续巩固,保持优秀的卫生水平;B级单位继续努力,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C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尽快落实卫生监督员提出的整改要求,力
争在下一次评审中获得更好的等级,为共同维护公共卫生作出应有的努力。
附件:禄丰市2023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等级公示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