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九)
序号 |
案件号 |
案件名称 |
立案 时间 |
专业 类别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处罚 时间 |
处罚 程序 |
1 |
禄卫公罚〔2023〕4号 |
禄丰黑井恒裕商务酒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公共用品(拖鞋)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2023/04/12 |
公共场所卫生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公共用品(拖鞋)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3/05/31 |
一般程序 |
2 |
禄卫医罚〔2023〕3号 |
张发明非医师行医案 |
2023/05/06 |
医疗卫生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罚款人民币4523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615元,没收药品器械 |
2023/05/26 |
一般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