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禄丰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8月17日至28日,禄丰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派6名卫生监督员和市卫健局相关股室成员、医院感控人员联合分成3个组对全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72个,其中:公立医院4个、民营医院6个、乡镇卫生院14个、村卫生室13个、个体诊所35个。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询问医务人员、查阅资料,重点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规范设置、核酸采样点规范设置和闭环管理、首诊负责制、院感防控、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落实,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院重点对首诊负责制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制度不完善;医务人员疫情防控知识,院感知识培训内容不全,知识掌握不到位;预检分诊点医务人员未规范选用个人防护用品,登记本记录内容不全空有漏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管控不到位,没有实行非必要不陪护,没有陪护证,核酸检测送检不及时;部分医务人员没有严格执行核酸检测频次;个别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诊室未发挥作用等问题。
检查组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指导,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市卫健局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列出了问题清单。要求各医疗机构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患者的接诊,登记,报告、转诊,对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知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细化落实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