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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解除2家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5年01月13日   作者:张琼鹤   来源:市医保局    点击:[]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即日起终止禄丰市金山镇丽康大药房、禄丰县金山镇同心健康大药房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禄丰市金山镇丽康大药房;医保定点编码:P53233101213;法人代表人(负责人):李春丽;机构地址:禄丰市金山镇杨家庄街83号。

二、机构名称:禄丰县金山镇同心健康大药房;医保定点编码:P53233100700;法人代表(负责人):钱晓坤;机构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水路世纪佳源91-92号铺。

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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