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和《禄丰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关于“阳光入学 均衡分班”的实施方案》及《禄丰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3年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一)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一年级,六年级毕业生可入学七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片区分布。
二、报名时间
1.小学报名时间。
适龄儿童和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预报名,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或“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小程序报名。流程为:登录“办事通”,点击“我要上学”——“小学预报名”——“报名”,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为了保证操作正确,手机上报名操作可来到学校后在学校老师指导下完成。我校于8月24日审核确认,8月25日公布新生名单,将录取信息推送到“办事通”,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月27日8:30分新生报到,8月28日正式上课。
2.初中报名时间。
金山镇中屯、小铺子、杨家庄、炼象关、南冲、鲁家村、城区片内新生及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子女,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持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禄丰市龙源实验学校进行报名,待学校审核通过,公示录取名单,8月25日下午14:30-17:00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于8月27日8:30——11:30报到注册,8月28日正式上课。
三、报名地点
一年级:风雨操场内
七年级:思源楼(餐厅)一楼
四、报名办法须知
1.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2.非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出具户口簿、单位证明、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符合第(1)条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其工作单位、居住地不一致的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以居住地到就近学校入学。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禄丰城区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凭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且子女在市城区学校毕业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单位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乡镇且在市城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5)思源小区住户子女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安置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6)金山镇中屯、小铺子、杨家庄、炼象关、南冲和鲁家村6个村委会(社区)居民子女需就读七年级的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3.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到时要查验儿童接种证或相关接种证明。
4.一年级新生提供读过幼儿园的证明材料。
五、温馨提示
(一)2023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招生预报名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完成,手机无法安装APP的,可借其他亲友手机报名。
(二)每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者,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三)复印户口簿时户主页和适龄少年儿童印在同一面上,背面印父母双方户口册或身份证。
(四)报名材料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公示报名通过名单,发放学生入学通知书,请注意扫码关注“2023级新生报名群”。
(五)招生咨询电话:
七年级报名咨询:
教务处:0878—4830686
唐老师:13638720893
郑老师:13312603920
一年级报名咨询:
龚老师:13628789921
段老师:13529511266
禄丰市龙源实验学校
2023年7月25日